省民政厅在2019年省民委全体会议上作支持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工作典型发言

28.03.2019  01:03
    3月26日,河北省政府召开2019年省民委委员全体会议。省政府副省长张古江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总结了2018年省民委和民族工作,对2019年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宽城满族自治县、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汇报现场办公准备情况及需要省直部门扶持的重点事项;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扶贫办作了经验介绍。赵丽副厅长代表省民政厅作了支持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典型发言,得到张古江副省长和省民委领导的充分肯定。   发言指出,2018年以来,省民政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民族地区社会发展的有关精神和要求,立足民政部门职责,自觉将促进民族地区发展作为政治任务,全力支持民族地区工作发展。一是强化领导,健全促进民族地区发展工作机制。成立促进民族地区社会发展工作专班,建立党组统一领导,主管领导分工负责,社会救助处牵头,其它业务处室配合的工作机制,为做好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工作提供坚实的组织基础;建立与自治县、民族县的工作对接机制,厅领导及相关处(室、局)主动深入自治县、民族县,对接发展需求,确定支持帮扶重点项目。二是狠抓落实,加大对民族地区发展支持力度。提高社会救助水平,充分发挥兜底保障职能。2018年,9个自治县、民族县共有农村低保率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2.3%,其中最高的丰宁县实际达到8.4%,民族地区农村低保最低指导标准最高的达到7200元/年(大厂),最低的为3900元/年(承德),均高于省定3600元/每年标准,平均补差标准达到200元/月以上,均比2017年提高10%以上,有效兜住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提高民生保障水平。2018年,累计为9个自治县、民族县拨付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社会福利、城乡医疗救助、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退役军人安置补助等民政专项资金12.5亿元,较2017年增加1亿元,增长8.7%。针对丰宁县、围场县、隆化县3个民族县实际,按照在中央下达和省级安排的社会救助资金在每年正常拨付额度基础上增加5%,三个县农村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在正常基础在提高15元的标准,累计倾斜支持资金3000余万元。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助力脱贫攻坚成效。组织开展了“京津冀社会组织跟党走·助力脱贫攻坚行动”活动,争取扶贫项目403个,项目资金4.46亿元。其中,9个民族县争取项目54个,项目资金1500万元。三是履职尽责,全面促进民族地区基层政权能力提升。依法指导9个自治县、民族县实现村委会、居委会顺利完成换届选举工作。深入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全面落实村务公开和村务监督等工作制度。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的社区管理和服务,推进村委会改居委会工作,促进城镇社区综合服务保障能力全面提升。   发言强调,2019年是脱贫攻坚的关键之年,省民政厅将持续加力做好促进民族地区发展工作。一是持续加大对民族县的政策扶持力度。在政策研究、法规制定、体制创新、经验推广等方面加强指导,细化落实相关扶持政策,新增的试点和示范区建设等优先考虑自治县、民族县;结合社会救助、城市基层社会管理、社区综合性管理服务平台建设、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等工作审批权限下放,开展创新性工作改革,在自治县、民族县先行先试。二是持续加大对民族地区的资金支持力度。加大民族地区在城乡低保、养老服务、孤儿保障等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专项转移支付力度,确保其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加大宽城、围场现场办公会支持力度,结合宽城、围场现场办公会,统筹支持宽城县、围场县新建敬老院、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原有敬老院、日间照料中心消防及其它配套设施改造项目,统筹支持社会救助等民政民生资金。三是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支持民族地区发展,继续组织开展“京津冀社会组织跟党走·助力脱贫攻坚行动”活动,鼓励和引导京津冀和全国性社会组织服务支持我省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工作,为全省民族地区社会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