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科院“十二五”期间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

13.01.2016  17:53
  “十二五”期间,省林科院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思想,坚持一手抓科研创新能力建设,一手抓精神文明创建,以科研创新能力建设带动精神文明创建,以精神文明创建促进科研创新能力建设,实现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先后被省委、省政府授予“2010-2011、2012-2013年度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全省林业系统唯一连续获得的省级文明单位。2014年被省人社厅、省林业厅评为“河北省林业系统先进集体”。   ——积极组织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举办了庆祝建党90周年纪念活动,组织参加省直机关第九套广播体操比赛,荣获二等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走在了省直单位的前列。   ——连续举办5届科技兴林杯摄影展。为充分展示了省林科院的发展成就和最新的科研成果,从2011年开始连续举办5届摄影展,先后114人次参加,展出作品337幅,一批精美作品涌现,激发了全院干部职工热爱林业、奉献林业的热情。   ——经常性的开展老干部慰问活动。先后组织离退休职工赴正定园博园、柏乡汉牡丹园等地参观考察,与省林业厅联合举办娱乐比赛6次,组织参加了第二十届省直离退休健身运动会;连续5年组织“九九重阳节”离退休职工健身运动会,得到大家的一致好评;定期召开老干部座谈会,每年春节前安排慰问困难职工、党员等30人次;建立了生病住院职工探望制度,对生病住院离退休职工开展经常性的慰问,5年累计120多人次。   ——充分发挥工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建立了群众工作室;积极开展安康竞赛活动,先后有15人次获得安康杯优秀个人。连续组织3届省直职工健步走展示活动,获得最佳团队奖。开展职工之家创建、博爱一日捐、扶贫济困等活动,积极申报先进职工之家,我院连续4年被省直工会评为“2010-2011、2012-2013年先进职工之家”,院办公室工作小组连续4年被省直工会评为“2010-2011、2012-2013年先进职工小家”,2011我院被省直工会评为河北省职代会星级单位。(省林科院   徐振华)(第0004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