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设立驻冀院所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

15.01.2018  14:58

  驻冀院所引进的海内外顶级高层次人才团队带技术、带成果、带项目来我省创新创业和转化成果的,省财政将给予500万元至2000万元支持资金

  本报讯(记者张怀琛 通讯员仲永安)近日,我省发布《支持中央驻冀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简称《措施(试行)》),支持驻冀院所将创新优势转变为我省产业发展优势,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驻冀院所创新要素聚集、创新成果富集、创新人才密集,是我省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力量。过去,由于缺乏有效的创新激励,大院大所在辐射带动我省高质量发展中的显示度并不高。”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措施(试行)》旨在进一步明确激励政策,激发驻冀院所服务我省发展的积极性。

  《措施(试行)》明确,我省每年将设立不少于3000万元的驻冀院所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对驻冀院所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一、二等奖,且在我省实现产业化的获奖成果,每项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驻冀院所联合我省企业承担,且成果在我省实现产业化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按实际国拨经费的3%奖励研发团队,每个项目奖励资金最高50万元。对驻冀院所以转让、许可、(下转第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