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在全省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我省将改革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和投入方式,“放”、“管”、“扶”多措并举,深入推进PPP模式落地实施。
关键词:放
PPP领域、方式进一步多元化
《意见》提出,我省将在能源、交通运输、市政工程、环境保护、保障性安居工程、医疗、教育、文化等多个公共服务领域,鼓励采用PPP模式。特定领域需要实施特许经营的,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执行。
PPP方式将进一步多元化。积极运用转让—运营—移交(TOT)、改建—运营—移交(ROT)等方式,将存量公共服务项目转型为PPP项目。根据项目实施周期、收费定价机制、投资收益水平等因素,合理选择建设—运营—移交(BOT)、建设—拥有—运营(BOO)等运作方式。优先选择收费定价机制透明、有稳定现金流、市场化程度相对较高、投资规模相对较大、需求长期稳定的项目进行PPP模式运作。
关键词:精
PPP项目实施流程将更精细规范
《意见》提出,我省将从项目识别、准备、采购、执行等环节进一步规范PPP项目实施。
项目识别。PPP项目由政府或社会资本方发起,以政府发起为主。社会资本也可通过项目建议书方式推荐潜在项目。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项目储备库,认真开展物有所值评价工作,对政府付费或提供财政补贴的PPP项目,要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通过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的项目,方可进行项目准备。
项目准备。项目实施机构要对项目概况、运作方式、交易结构、采购方式等方面进行说明,各级财政、发改等部门会同本级行业主管部门对实施方案进行审核。
项目采购。项目实施机构应当合理运用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邀请招标、竞争性磋商等方式,综合评估项目合作伙伴的专业资质、技术能力、管理经验、财务实力和信用状况等因素,依法择优选择诚实守信的合作伙伴。
项目执行。社会资本可依法设立项目公司,政府可指定相关机构依法参股。项目实施机构对项目进行中期评估,政府要与投资者明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退出路径,确保项目持续稳定运行。
关键词:管
健全监管机制,将PPP“好事办好”
我省将从多个层面,进一步健全PPP项目监管机制。
完善运行机制。厘清责任,社会资本承担公共服务的设计、建设、投资、融资、运营和维护等,政府作为监督者和合作者,承担发展战略制定、社会管理、市场监管和绩效考核等职责。
加强财政管理。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统筹评估和控制项目的财政支出责任;针对政府付费、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等不同支付机制,将项目涉及的运营补贴、经营收费权等,纳入年度预算、中期财政规划,并向本级人大或其常委会报告。
建立价格调整机制。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节约资源、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加快理顺公共服务价格,完善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制度,确保定价调价的科学性。
强化监督管理。建立事前设定绩效目标、事中进行绩效跟踪、事后进行绩效评价的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机制,将政府付费、使用者付费与绩效评价挂钩,形成由政府监管部门、投资者、社会公众、专家和媒体共同参与的监督机制。
关键词:扶
“大礼包”把PPP“扶上马、送一程”
我省将进一步简政放权,为PPP落地实施提供用地、财税、融资等政策支持。
简化项目审核流程。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建立项目实施方案联评联审机制,项目合同签署后,可并行办理必要的审批手续。
落实用地保障措施。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项目,可按划拨方式供地;建成的项目经依法批准可以抵押,土地使用权性质不变;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项目,以租赁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租金收入参照土地出让收入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以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以市、县政府作为出资人,制定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方案,经市、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完善财税支持政策。探索通过以奖代补等措施,引导和鼓励地方融资平台存量项目转型为PPP项目,公共服务项目采取PPP模式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做好项目融资服务。鼓励开发性金融机构发挥中长期贷款优势,参与改造PPP项目,引导商业性金融机构拓宽项目融资渠道;鼓励符合条件的项目运营主体在资本市场通过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等方式融资;鼓励社保资金和保险资金按照市场化原则,创新运用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等多种方式参与项目。(贾海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