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实施跨境电子商务“2212工程”

21.12.2015  10:41

我省实施跨境电子商务“2212工程

三年认定200家跨境电商示范企业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我省将实施跨境电子商务“2212工程”,即到2017年,力争培育200家跨境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搭建20个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建设10个跨境电子商务园区,建成20个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海外仓,跨境电子商务年交易额占全省外贸进出口总值的比重超过10%。

开展大规模、常态化专题培训,引导企业积极体验“互联网+进出口”商业模式。2015年至2017年,省商务厅把跨境电子商务专题作为每年“外贸主体万人培训”的重要内容,培训规模超过2万人。2015年、2016年和2017年,分别认定30家、70家和100家跨境电子商务示范企业。

河北电子口岸年底上线运行

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加快河北电子口岸建设,确保今年底上线运行,并具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和跨境电子商务的主要功能,努力建成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三流合一”的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为海关、海事、检验检疫、税务、外汇、商务等部门提供信息共享服务,为进出口电商、支付、物流和仓储等企业提供数据交换服务,实现“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

打造跨境电子商务园区。依托石家庄、和道国际、大营裘皮、清河羊绒、沙河、辛集皮革城、唐山高新区等7个省级以上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完善跨境贸易支撑体系,形成具有跨境电子商务功能的电子商务园区。推动廊坊市与京东集团合作,在廊坊出口加工区建立跨境电子商务园区。发挥曹妃甸综合保税区、石家庄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外贸基地和服务外包示范区的政策和产业优势,吸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入驻,打造各具特色的跨境电子商务园区。

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海外仓

引导石家庄双剑工具有限公司、枣强县凡雅皮草制品有限公司等将自用海外仓扩建为公共海外仓。鼓励各类外贸基地、跨境电子商务园区、跨境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通过租用或自建方式,到国外重点市场以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立公共海外仓,并搭建辐射网点,提供一站式仓储配送服务。

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物流体系。支持秦皇岛—仁川海运邮路,推动石家庄等有条件的城市建设国际邮件互换局(交换站),充分利用中欧班列快捷安全的优势,形成航空、海运、铁路等多种运输方式服务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的格局。支持邮政和国内外快递、物流企业依托综合保税区和武安保税物流中心设立仓储物流中心和集中监管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