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监局实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22.03.2017  00:13
  近日,省安监局党组印发通知,在全局实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这是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促进省安全监管局领导干部学法活动规范化、制度化的一项重要举措,将有力推进依法治安工作和省安监局法治政府建设。
  通知要求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将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政府公共法律法规摆上重要日程,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增强法律素养和专业素质,全面提高自身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通知强调领导干部学法通过局党组会议会前学习、理论中心组学习、举办法制讲座等形式进行集中学习,坚持以个人自学为主,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要求局党组会议会前学法应当根据议题选择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学习,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局理论中心学习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法律法规学习;适时举办法制讲座。
  通知还进一步扩大了学法的范围,要求全体党员干部都要定期学习法律法规,制定奖励办法,鼓励大家报考注册安全工程师等。 (政策法规处  梁训强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