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资委纪检组召开“四种形态”研讨会
省国资委纪检组召开“四种形态”研讨会
为全面落实省纪委、省国资委党委的部署要求,深入探索“四种形态”具体化、实效化、常态化的路径和方法,提炼出能够在不同类型企业进行复制和推广的特色做法,近日,省国资委纪检组组织召开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实践运用“四种形态”课题研讨交流,6家一级企业、4家二级企业、2家三级企业的纪委副书记和课题组成员共31人参加会议。
一是集中研究了《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实施意见》提纲。确立“在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具体化,进一步强化企业党的领导,加强纪律建设,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企业改革发展、转型升级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的指导思想下,坚持“挺纪在前、标本兼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围绕中心、服务企业、整体把握,综合运用”四项基本原则;针对“四种形态”适用对象、适用情形的不同,明晰实施路径和方法,确保实现第一种形态抓实抓细、第二种形态抓早抓小、第三种形态抓严抓准、第四种形态抓狠抓死的目标。
二是深度交流了各企业探索实践“四种形态”的课题成果。12个企业结合实际,针对“四种形态”运用的实践进行系统总结,并上升理论层面形成一批课题成果。有构建“四个五”体系框架,践行“四种形态”,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工作研究;有活学活用“四种形态”,在国有企业监督执纪中动真招、见实效的实践做法;有聚焦纪律建设,践行“四种形态”,探索建立“4++”新模式,实现监督执纪新常态的工作探索;以及加强纪律建设与完善企业管控体系相结合的工作研究。初步形成了国有企业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的实施方案、实践“第一种形态”的实施要点以及开展纪律审查的系列制度,为监管企业实践运用“四种形态”提供了实践支撑。
三是总结提炼出16项体现国资国企特色的经验做法。各企业在聚焦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提级深化“挺纪在前”工作中,探索了一些具有企业特色的鲜活的经验做法,有体现第一种形态的预防在先、针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进行早打招呼、早提醒的谈心提醒教育,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实施监督,对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实施派驻的工作探索等7项经验做法;有体现第二种形态的对二、三级企业实施巡察、企业党政纪处分与经济手段相结合等5项工作探索;有体现第三种形态的实施联合交叉办案、审理提前介入的3项典型做法;以及体现第四种形态的实施纪法衔接的工作经验。这些经验做法将为各监管企业深度运用“四种形态”提供实践参考。
四是进一步明确了深化“四种形态”课题研究的方向。通过深入研讨,与会人员达成了共识,要按照可推广、可复制、操作性强的标准,进一步抓好“四种形态”课题结题阶段的工作,要深入挖掘,突出特色,增强成果的示范性和引领性,带动国资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整体水平的跃升;要注重转化,突出运用,着力把课题研究成果与加强基层党建相结合,与生产经营相融合,为企业改革发展、转型升级保驾护航;要坚持常态,突出长效,紧密围绕企业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经常抓、反复抓,确保课题研究成果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