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税局为廉洁执法再加把锁

25.05.2016  20:36

 

入企检查先签《税企双向廉政承诺书

省国税局为廉洁执法再加把锁

 

廉政靠自律,更要靠监督。作为全国稽查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单位,省国税局第一稽查局在对企业进行检查之前,都要与被查企业签订《税企双向廉政承诺书》,这种双向监管,为执法人员廉洁执法、规范执法又加了一把锁。

省国税局第一稽查局担负着省属重点税源企业的检查任务,检查人员长期处于行政执法一线,为防范廉政风险和执法风险,该局探索适合工作特点的纪检监察工作方式,在对每户企业检查前,税企负责人签订《税企双向廉政承诺书》,税务部门承诺做到“三要三不准”,即要秉公执法,要严格执行税务稽查程序,要主动接受纳税人监督;不准接受纳税人的礼品礼金,不准接受纳税人安排的娱乐消费活动,不准让纳税人报销任何费用。企业承诺做到“三要三不要”。即要积极配合检查工作,要真实反馈执法情况,要按规定实施监督;不要向检查人员赠送礼品、礼金,不要安排娱乐消费活动,不要向检查人员提出违背法规、政策的要求。除此之外,局长还与检查组长签订《检查组廉政承诺书》,检查组长与检查组成员签订《检查人员廉政承诺书》,通过书面承诺,加强检查组长与检查人员的廉洁意识,规范执法行为。

对此,河北华电石家庄热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贾建章表示,签订《税企双向廉政承诺书》,让税企双方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能够有效避免检查过程中不正之风的发生,既是对税企人员的保护,又能减轻企业的压力和负担。

为促进检查人员廉洁自律,提升纳税人对检查人员的监督意识,该局还实施了“廉政反馈邮资封”制度。入户检查时,检查人员会将贴有邮资的《廉政反馈信》交给企业有关人员,同时将监督举报电话告知企业。由企业对检查人员工作作风是否良好、情况沟通是否及时、政策讲解是否透彻、问题解答是否耐心、“吃拿卡要报”是否存在及其他违规违纪问题进行反馈。实行查后回访制度,即在检查结束后,局领导带队前往企业座谈,深入了解稽查人员廉洁自律情况,确保检查人员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规定,高效廉洁开展检查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