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7月24日召开
(河北日报记者周洁)7月6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研究拟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题。会议决定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于7月24日召开,会期3天半。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范照兵主持会议。
根据主任会议建议的议程,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将继续审议《河北省促进企业技术创新条例(草案)》《河北省地方立法条例(修订草案)》《河北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草案)》,初次审议《河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草案)》《河北省地下水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河北省绿色建筑促进条例(草案)》《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决定(修订草案)》《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修订草案)》,审查批准《承德市水源涵养功能区保护条例》。
主任会议建议的议程还有:审议省政府关于河北省2017年省本级决算和全省总决算情况的报告、关于2017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17年全省及省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质量强省战略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扶贫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省人大财经委关于河北省2017年省本级决算和全省总决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科技创新三项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视察组关于视察防汛防洪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部分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审议任免案等。
主任会议还研究了《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的意见(草案)》《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专门委员会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的意见(草案)》《河北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请假办法》《河北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档案暂行办法》《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之家职能作用的指导意见》。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晓东,副主任聂瑞平、王会勇,秘书长曹汝涛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