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深化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记者烟成群)日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根据该方案,我省将合理划分国税、地税征管职责,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规范税务人,加快推行办税无纸化、免填单,2016年基本实现办税事项省内通办,所有发票网络化运行,2017年实现国税、地税联合进户稽查,防止多头重复检查,到2020年,在全省建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匹配的现代税收征管体制。
理顺征管职责划分
我省将合理划分国税、地税征管职责,中央税由国税部门征收,地方税由地税部门征收,共享税的征管职责根据税种属性和方便征管的原则确定。
按照有利于降低征收成本和方便纳税的原则,国税、地税部门可互相委托代征有关税收。
发挥税务部门税费统征效率高等优势,按照便利征管、节约行政资源的原则,将依法保留、适宜由税务部门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非税收入项目,改由地税部门统一征收。
创新纳税服务机制
积极推进办税事项同城通办,2016年基本实现省内通办,完善首问责任、限时办结、预约办税、延时服务、“二维码”一次性告知、24小时自助办税等便民服务机制,缩短纳税人办税时间。
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主要内容包括——实行审批事项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推进涉税信息公开,方便纳税人查询缴税信息。规范、简并纳税人报表资料,实行纳税人涉税信息国税、地税一次采集、按户存储、共享共用。不得要求纳税人重复报送信息,加快推行办税无纸化、免填单,让纳税人少跑腿、少费时、少花费。建立服务合作常态化机制。
探索采取国税、地税互设窗口、共建办税服务厅、共驻政务服务中心等方式,2016年12366纳税服务平台提供能听、能问、能看、能查、能约、能办的“六能”型服务,制定实施“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建设我省融合国税、地税业务,标识统一、流程统一、操作统一的电子税务局,2017年基本实现网上办税。推进京津冀国税、地税信息共享、资质互认、征管互助,同时不断扩大区域税收合作范围。
全面实施税收征管规范化管理,2017年基本实现跨区域经营企业全国通办等。
转变征收管理方式
落实简政放权转变税收征管方式,提高税收征管效能,对代征非税收入部分的相关税收收入数据应与财政部门共享,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
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管理,确保把该管的事项管住、管好,防范税收流失。
对纳税人实施分类分级管理、差别化应对,有效防范和查处逃避税行为。
提升大企业税收管理层级,对跨区域、跨国经营的大企业,在纳税申报等涉税基础事项实行属地管理、不改变税款入库级次的前提下,将其税收风险分析提升至省国税局、省地税局集中进行,将分析结果推送相关税务机关做好应对。
从制度设计、征管方式、技术支撑、资源配置等方面构建以高收入者为重点的自然人税收管理体系,集中开展对高收入纳税人的税收风险分析。
深化税务稽查改革,对重点税源企业每5年轮查一遍,2017年实现国税、地税联合进户稽查,防止多头重复检查。
认真落实电子发票推行工作,2016年实现所有发票网络化运行,推行发票电子底账,逐一实时采集、存储、查验、比对发票全要素信息,从源头上有效防范逃骗税和腐败行为。
国地税系统还将深度参与国际合作,严厉打击国际逃避税;优化税务组织体系,切实加强税务系统党的领导,加强税务干部能力建设,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进涉税信息共享,拓展跨部门税收合作,健全税收司法保障机制,加强税法普及教育,全面建立纳税人信用记录。
转载:《河北省人民政府网》(201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