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厅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

17.11.2014  13:29

  2014年11月12省农业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朱立杰同志主持召开了厅长办公会。会议通报了省安委办第三季度考核工作情况,听取了厅属有关单位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对当前全厅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议定: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必须坚持红线意识、底线思维。事业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是红线。任何时候,不能为了追求发展速度而降低安全标准,在安全生产监管上不能有丝毫松懈和麻痹思想。中央、省里明确要求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因此,各个行业部门既承担着生产发展、事业发展的职责,又承担着安全生产的监管职责(“一岗双责”)。
  二是进一步理清法定责任。我厅安全生产监管任务繁重,要把自己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理清。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涉及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属地监管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我厅主要承担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各级农业部门要按照法定职责和政府、安监部门部署要求,落实好行业监管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体现在三个关键环节:首先,有无工作部署,部署是否全面、明确。其次,有无工作督导检查,检查是否发现问题。最后,有无整改落实,检查出的问题是否整改到位。三个环节缺一不可。会后,厅属有关单位要针对这三个环节开展自查,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三是监管责任要落实到位。落实监管责任,要把握好以下几点:一要完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制。坚持权力、责任下移,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明确承担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具体负责人、承办人。尤其涉及国家和省级审批、许可、认证、发证之类事项,必须明确各级监管责任。二要注重源头管控。饲料和兽药企业、渔船、沼气工程等审批事项,一定要将安全生产要求纳入审核前置条件。审批、发证、检验、许可、备案等背后,是严格的监管责任,必须对审批环节严格把关,把安全生产要求作为一项硬性指标。三要安全生产检查必须规范。要研究制定一套检查制度,规范程序,检查和被检查人员都要签字,便于责任追究。坚决杜绝检查走过场问题的发生。四要建立监管长效机制。厅属有关单位要对监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自查,特别要针对临时性措施多、长效机制少的问题,抓紧完善工作机制。五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问题,要迅速启动应急机制,做到快速反应、快速处置。
  四是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涉及多部门,要发扬协作配合精神。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要积极主动作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遇到重大问题时,要按照法律规定,向当地安监部门通报,要求落实属地责任。涉及林业、公安等相关部门,要主动沟通,杜绝被动坐等现象发生。厅人事处作为牵头单位,对全厅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总体协调责任,厅属有关单位承担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要形成合力,及时沟通情况,做到信息畅通。对近期省安委办考核我厅安全生产工作发现的问题,人事处牵头,要细化工作措施,逐项整改完善,及时反馈整改落实情况;对新纳入由农业部门负责监管的诸如饲料安全生产管理的厅属单位,要进行指导和规范;要规范安全生产管理档案,掌握厅属有关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并提出具体要求;要完善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积极宣传亮点工作;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存在的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经费预算等一些共性问题,人事处牵头逐项研究解决,切实把安全监管基础性工作做实。
  五是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厅属有关单位要组织承担本行业安全监管职责的市县级农业部门和人员加强学习,摸清底数,明确职责,努力提升安全监管能力。一是学习有关法律知识。对照法律法规条文,检查哪些地方做的不到位,职责范围内的法律条文哪些还不清楚,要学深、学透。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二是安全监管底数要清。安全生产监管范围、对象数量、动态情况、特点等情况要清楚。三是尽快提升监管能力。明确工作职责,找准隐患点,抓住关键点,把握着力点,制定关键措施,严格落实责任,努力提升全省农业系统安全监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