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六项重点工程促民营经济发展

05.09.2016  18:29

《河北省民营经济“十三五”发展规划》出台

六项重点工程促民营经济发展

日前,省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河北省民营经济“十三五”发展规划》提出,“十三五”时期是我省提升民营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攻坚突破期,全省将实施市场主体扩容、协同发展推进、产业集聚发展、公共服务提升、人力资源保障、融资瓶颈破解等六项重点工程,促进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实施市场主体扩容工程,到2020年,新增市场主体200万个以上

积极推动大众创业。激活壮大创新创业主体,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离岗创业,授予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使用、经营和处置自主权,允许在校大学生利用弹性学制休学创业,鼓励教师带领或辅导学生创业。设立高等学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基金,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大学生创业项目提供股权投资、融资担保等服务。到2020年,新增市场主体200万个以上。

全面强化载体建设。充分利用中小企业发展、创业扶持等专项资金,升级一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在县城、重点乡镇、高校、开发区、创业基地、产业集群等创业者和小微企业集中的区域设立服务站,建设一批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

实施协同发展推进工程,打造一批民营经济对接京津的重点承载地

建设京津产业转移集中承载地。精准打造唐山曹妃甸区、沧州沿海地区、张承地区三区,京津走廊高新技术产业带、沿海线临港产业带、沿京广线先进制造产业带、沿京九线特色轻纺产业带、张承线绿色生态产业带等一批民营经济对接京津的重点承载地。

依托保定·中关村创新中心、石家庄新华区·中关村海淀园创业服务中心等载体,引导民营企业主动承接京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持和鼓励民营企业加强与京津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用合作,与京津共建一批科技园区、科技成果孵化转化基地和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在产业链条长、协同发展基础好的领域,深入开展“京津研发+河北转化”“河北为主+能力提升”“产业集群+技术平台”等合作模式,加强跨地区、跨学科合作,加快共性技术研发应用,实现京津创新要素与我省民营企业需求无缝对接。

实施产业集聚发展工程,到2020年,产业集群增加值占全省民营经济增加值比重达到35%以上

提高产业集群发展水平。建立民营企业产业链上下游协作配套发展机制,支持平乡自行车、宁晋电缆等集群内中小企业围绕大型企业和重点项目发展配套,拉长集群内产业链和产品链。大力培育新能源汽车及光伏、LED、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集群,支持唐山陶瓷、盐山管道等集群龙头企业带动产业链小型微型企业,培育一批省级示范产业集群和产业集群龙头企业。产业集群增加值年均增长20%以上,到2020年占全省民营经济增加值比重达到35%以上。

实施公共服务提升工程,优选、扶持一批专业化社会服务示范机构

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设立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热线和网络信箱,为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专业化服务。积极开展中小微企业服务需求调研,组织“订单式”服务活动,满足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需求。开展民营经济综合改革试点,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探索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试点经验。

发挥社会服务机构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积极整合社会各类咨询、培训、评估、认证、会计、审计、法律等中介服务资源,优选、扶持一批专业化社会服务示范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低成本的服务。

实施人力资源保障工程,每年为企业输送10万名以上适岗工人

强化企业用工服务。建立企业用工需求信息档案,加强企业用工需求动态化监测。依托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立统一的招聘信息共享发布网络,开展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为各类求职人员免费提供企业就业岗位信息服务,搭建就业与用工对接平台。鼓励企业开展岗前培训、转岗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每年为企业输送10万名以上适岗工人。

培育能工巧匠。深入实施中小企业“银河培训”“星光培训”“阳光工程”等人才培训计划,加大中小企业一线工人培训力度,加速普通工人向技术工人转型。

实施融资瓶颈破解工程,推动设立服务中小企业的民营银行和各类信贷机构

加强金融服务。推动设立服务中小企业的民营银行和各类信贷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金融机构探索设立小额农贷和微贷中心等专营机构,加快形成多层次、多元化的金融服务格局。梳理筛选优先扶植、成长性好、管理规范的民营企业名单,定期向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

健全担保体系。按照适度控制数量、扩大资金规模、防范经营风险、增强担保能力的原则,做强省级、做大市级、做实县级融资性担保机构。建立民间借贷登记服务平台,鼓励发展多种形式过桥基金运作模式,破解企业“倒贷”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