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修订调控预案 猪粮比价合理区间改为5.5:1—5.8:1
猪粮比价是判断生猪生产和市场情况的核心指标。近日,我省修订2012年发布的生猪市场价格调控机制,将生猪生产盈亏平衡点对应的猪粮比价进行了调整,由此前的6∶1改为5.5∶1至5.8∶1的区间。
为更好发挥政府调控作用,合理引导市场预期,调节市场供求,省发改委、商务厅等四部门近日对2012年发布的《河北省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进行了修订,进一步完善我省生猪市场价格调控机制,提升调控的前瞻性、有效性,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
预警点设为猪粮比价5.5∶1和8.5∶1
预案明确,在判断生猪生产和市场情况时,将猪粮比价作为核心指标,将能繁母猪存栏量变化情况作为辅助指标,同时参考猪料比价、能繁母猪出场价格等其他指标,并根据生猪生产方式、成本和市场需求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预警指标及具体标准。
调控主要目标是促进猪粮比价处于绿色区域(5.5∶1—8.5∶1),防止价格出现大幅波动。将猪粮比价5.5∶1 和8.5∶1 作为预警点,低于5.5∶1 进入防止价格过度下跌调控区域,高于8.5∶1 进入防止价格过快上涨调控区域。具体划分为以下五种情况:(一)绿色区域(价格正常),猪粮比价在5.5∶1—8.5∶1 之间;(二)蓝色区域(价格轻度上涨或轻度下跌),猪粮比价在8.5∶1—9∶1 或5.5∶1—5∶1之间;(三)黄色区域(价格中度上涨或中度下跌),猪粮比价在9∶1—9.5∶1 或5∶1—4.5∶1 之间;(四)红色区域(价格重度上涨或重度下跌),猪粮比价高于9.5∶1或低于4.5∶1;(五)其他情况,生猪价格异常上涨或下跌的其他情况。
省级储备猪肉规模为2000吨
正常情况下,猪粮比价处于5.5∶1—8.5∶1 之间(绿色区域),要求省级正常冻猪肉储备规模保持在2000吨,各市也要保持合理的冻猪肉储备规模。
根据猪粮比价的变动情况,当猪粮比价处于蓝色区域时,省物价局及时通过政府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引导养殖户合理调整生产,规避市场风险。当猪粮比价连续一段时间(通常为一个月)处于黄色区域时,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商,提出省级冻猪肉储备投放计划或冻猪肉储备计划,由省商务厅牵头组织实施。当猪粮比价处于红色区域时,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商,提出增加省级冻猪肉储备投放计划或增加省级冻猪肉收储计划,报请省政府批准后,由省商务厅牵头组织实施。
预案要求建立会商机制,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厅、农业厅、商务厅等部门密切关注预案设定的预警指标变动情况。当猪粮比价进入预警区域时,及时启动响应机制,调控生猪市场。当生猪市场出现其他异常波动时,及时会商,向省政府提出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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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粮比价是指生猪出场价格与玉米批发价格的比值(猪粮比价=生猪出场价格/玉米批发价格)。其中,生猪出场价格、玉米批发价格是指省物价局监测统计的全省平均生猪出场价格和全省主要批发市场二等玉米平均批发价格。为更加准确反映实际情况,对生猪生产盈亏平衡点对应的猪粮比价采取区间设置,根据2012—2014年生产成本数据测算,合理的水平在5.5∶1—5.8∶1之间。能繁母猪存栏量变化率是指省农业厅动态监测点的母猪存栏量月同比变化率。根据历史资料测算,月同比变化率在-5%—5%之间属正常水平,超出上述范围则表明生猪生产出现异常波动。猪料比价是指生猪出场价格与饲料平均价格的比值(猪料比值=生猪出场价格/饲料平均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