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在9省份试点省级空间规划

10.01.2017  12:32

新华社北京1月9日电 (记者 安 蓓)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省级空间规划试点方案》。根据方案,我国将在海南、宁夏试点基础上,综合考虑地方现有工作基础和相关条件,将吉林、浙江、福建、江西、河南、广西、贵州等7个省份纳入省级空间规划试点范围。

方案明确,开展省级空间规划试点,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关于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推进“多规合一”的战略部署,全面摸清并分析国土空间本底条件,划定城镇、农业、生态空间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注重开发强度管控和主要控制线落地,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编制统一的省级空间规划,为实现“多规合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积累经验、提供示范。

编辑: 张小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