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加强省级以下食药安全监管能力专业化建设 监管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由于食品药品安全涉及医药、卫生、毒理、营养、制造、公共安全等多个学科,技术性、专业性要求高,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必须具备专业化监管能力。
近日,省食药监局、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市、县、乡级食品药品监管能力专业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相关食品药品监管和财政机构切实加大人力物力投入,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专业化能力和水平。各级财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监管经费能够满足日常监督抽验、巡查检查、执法办案、专项整治、宣传教育等工作需要。成立市场监管局的地方,确保足额落实食品药品监管业务专项经费。
基本要求和总体目标:确保达到“六有”要求,确保监管力量有效加强
意见提出,力争用3-5年左右的时间,全省所有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及其乡镇派出机构应逐步达到一有专业化车辆,二有专业化设备,三有专项业务经费,四有基本办公场所,五有专业化检验支撑,六有专业化信息手段的专业化能力基本要求。
综合设置市场监管机构的地方,要把食品药品安全作为综合执法的首要职责,在人员、资金、设施、装备等方面优先配置,确保达到“六有”要求,确保监管力量得到有效加强。 主要任务:围绕监管职责,努力扩充实力、夯实基础
专业化车辆配置。到2020年,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食品快速检验车、药品快速检验车、抽样专用车各1辆,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食品快速检验车、抽样专用车各1辆。同时,结合当地实际,研究通过配置皮卡车、电动车等方式多途径解决基层用车问题。
设施装备保障体系建设。到2020年,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乡镇派出机构执法基本装备能够满足一线执法和应急处置需要。配备具有集成功能的执法装备和快检设备,推动检验数据、检验报告、执法信息电子化,实现执法、检验等数据共享。
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到2020年,市级药品检验检测机构除具备常规检验检测能力,能够满足突发事件的应急保障需要。市级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检验项目达到800项以上,年检测样品容量8000批次以上。
县级食品检验检测机构以常规理化项目检验为主,具备对常见食品微生物、重金属、理化指标的实验室检验能力和定性快速检测能力,具备抗生素、非食用物质、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现场快速定性筛查能力,具备对部分食品安全残留污染物和非食用物质等的现场快速分辨能力。检验项目达到200项以上,年检测样品容量1000批次以上。
乡镇派出机构食品快检室实现对部分食品安全残留污染物和非食用物质等的现场快速分辨能力。快检项目30项以上,年快速检测200批次以上。
监管信息化体系建设。到2020年,建成覆盖省、市、县、乡的四级内部专网,建立涵盖产品追溯、执法办案、应急指挥、监督检查为一体的综合信息化平台,实现监管信息、产品追溯信息、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信息等信息共享,全面实现监管信息化,提高监管效能。
保证基本工作用房。到2020年,市级食品药品检验机构药品(含化妆品)实验室建设面积不低于4000平方米,食品实验室(含生化试验室)不低于3500平方米。县级区域性食品检验机构食品实验室建设面积不低于1500平方米,一般性食品检验机构食品实验室建设面积不低于850平方米。乡镇派出机构办公业务、实验、辅助用房使用面积不低于320平方米,其中快检室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 (史文娟、马彦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