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安全监管局印发《安全生产专家管理办法(试行)》

24.05.2017  04:31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省局印发了《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专家管理办法(试行)》(冀安监管办〔2017〕18号)。《办法》明确了专家管理职责和使用范围、专家权利和义务,规范了专家使用审批程序,统一了专家劳务费用标准,按照“量化考核、奖优罚劣”的原则,设定了专家业绩评价和执法(督导)检查类专家绩效奖励政策,建立了专家考核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规范专家的聘用和管理,充分发挥专家作用,促进专家高效有序地开展工作。 (规划科技处 胡雁飞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