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监管制度成本 打造便捷营商环境
(来源:石家庄新闻网)
为加快推动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解决多头监管、重复检查问题,进一步降低对市场主体监管的制度成本,提高监管效率,着力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高效便捷的营商环境,近日,我市出台《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监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根据《意见》要求部署,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按照科学筹划、统筹安排的原则,合理确定联合随机抽查实施的规模、涉及的范围,积极探索采用综合大联查、风险分类联查、专项整治联查等模式开展本地区跨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工作,做到既为各类检查“瘦身”,又确保监管效能、节约执法成本。
建立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监管机制。包括制定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对象、抽查项目、抽查内容、抽查比例和频次、抽查方式及要求等,实行动态更新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建立联合随机抽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联合随机抽查实施细则;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监管领域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联合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依法组织实施及公示抽查结果。
加快抽查监管平台和配套制度建设。按照“统一、共享、规范、高效”的要求,加快建设统一的联合随机抽查平台,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对联合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各政府部门要及时将“一单两库”等信息录入平台数据库,为开展联合随机抽查提供信息化支撑。并探索“互联网+监管”模式。大力推进监管信息的统一归集、互联共享,强化大数据分析,通过综合对比、科学筛查、风险分析等,进一步明确“双随机”监管重点。对监管重点要通过定向抽查和增加抽查比例、频次,加大检查力度,不断提高“双随机”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同时,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立健全信用约束机制,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方面,将联合抽查结果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并依法实施信用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