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振忠:监督领导缺队伍还是缺法制机制?
7月24日《北京青年报》报道:本市多个区县近日出台多种措施,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平谷区纪委日前对部分乡镇(街道)和区直单位的办公电脑进行随机监控,而密云县成立由退休干部等组成的100人队伍专门监督领导干部8小时以外的生活,并定期向组织汇报。
监督领导,到底需不需要专门队伍?而现实是,这支专职专门队伍不仅有,而且相对健全,这就是纪检监察机构。然而,尽管队伍健全组织健全人员也健全,但反腐败形式却相当严峻。
监督领导,依靠群众还是依靠专职纪检队伍?依靠群众反腐败,是党和政府长期以来坚持的反腐败策略,然而,贪官横行未必一定让群众知道,而是至少上到中层高层之后,群众监督的作用相对就会削弱——至少,普通群众连高级官员的日常生活都看不到摸不着听不见,又怎么可能实现有效的监督?
监督领导,最可靠的是由领导来监督领导。同在一台开会,同在一桌公宴,同在一个高级酒店用餐住宿,哪种消费行为违规,哪张发票超标,一目了然,心知肚明。然而,如此领导监督领导为什么又成了一窝黑——利益共同体,攻守同盟,一些专门名词用于“领导监督领导”再恰当不过。
密云县的专职监督队伍又是怎样的:除了对上班时间进行监控外,密云县也对领导干部下班后的生活情况进行监督。建立由退休干部、大学生村官、农村和社区负责人等组成的100名干部监督员队伍,加强对领导干部8小时以外的监督。退休干部休闲在家,有得是功夫来监督,然而,他凭什么本领还能监督到领导的一举一动?大学生村官地位实权到底如何不能盲目揣测,然而,其监督视野却远远够不着乡镇以上级干部。而社区负责人也好,农村负责人也好,他敢不敢对来视察的上级领导之公款吃喝公款送礼行为加以举报?由此看来,事实是监督者就是实施腐败者,监督者本身就与被监督者形成了利益共同体并攻守同盟,他又怎么可能实现健康的监督?
由“三公”消费来看,公款吃喝,公款出国,公款公车,作出如此决策者,往往是各个级别的主要领导。公款吃喝签字者,一定是领导,公款出国批准与组织者,一定是主要领导,公款购公车并使用豪华公车者,当然一定是高级领导。即便发生了个别网友发现了豪华公车的踪迹,其最终的处理结局无论是“工作需要说”也好,“不违规”说也好,最终又有几个被追究责任?换言之,侈谈廉政者,往往是贪腐严重者,倡导艰苦朴素者,又往往自己首先享受豪华公车公房公权。
监督领导,究竟缺了什么?第一缺法律基础之上的严格监督机制,第二缺法律基础之上的严厉惩处机制。比方说官员财产公开公示,本身属于法律的天经地义,而今却成了难以攻克的腐败癌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