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关于加强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修改完善意见的函

12.05.2015  13:55
冀安委办函〔2015〕46号 各设区市安委办,省直管县(市)安委办,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加强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我办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加强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在征求国家总局和各设区市意见的基础上,已经过多次修改完善。根据省政府和省安委会领导要求,现再次征求意见。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研究,提出修改完善意见,于5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反馈我办(有无意见均要书面反馈)。
  该《意见》电子版已经放入“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安委会工作”栏,请自行登录下载。
  联系人:郎建新 0311-87803189(传真) 13513112186。
  
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5月12日             

附件列表:
1: 关于加强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