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安全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河北省科学和技术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工作的通知》精神,不断提升食品药品(包括保健食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安全领域的科技支撑能力和创新水平,现组织开展2015年度食品药品科技项目申报工作,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安排专门机构及人员组织申报工作,并提前组织专家进行遴选指导,保证申报项目的质量。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项目应紧密围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新理论、新技术和新产品的研发。项目重点支持食品药品关键检验检测技术、污染物溯源技术、安全评估技术,食品药品安全监测检测产品研发,药品(医疗器械)再评价,食品药品监管新技术与方法,食品药品溯源新技术与方法,食品药品安全基础数据库建设,食品药品重点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生产规范和有利于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的新资源、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发等方面的科研项目。
二、项目类型
2015年度科研项目分为重点项目、青年项目和自筹项目。
(一)重点项目一般支持由省局直属单位、各级食品药品检验机构、省内相关高等院校、医疗机构以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在相关重点科研领域开展科技攻关项目,鼓励系统外单位联合省局直属单位或各设区市及定州、辛集市局直属食品药品检验机构申报,合作单位不超过2个。
(二)为进一步培育青年拔尖人才,本年度设立青年项目,项目负责人年龄未超过35岁(截止2015年12月31日)方可申报。申报时须将身份证复印件附在申报书最后一页。
(三)自筹项目一般支持省内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资金开展的科技攻关项目。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或者河北省所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等。单位具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基础条件,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二)项目负责人应为从事相关科学研究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熟悉本领域国内外技术和市场动态及发展趋势,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重点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
(三)研究内容应具有较高的科学意义和学术价值,选题新颖,目标明确,论证依据充分,研究方案合理可行。
(四)一人不得同时作为两个项目的负责人;一人最多只能同时参与两个项目的研究。重点项目课题组成员原则不超过10人;其他类型项目不超过6人。
(五)项目研究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
(六)评审活页内容须与申请书一致,但不能直接或间接透漏课题组成员单位和姓名等信息。
四、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实行区域管理、逐级申报方式。省局直属单位、省局重点支持企业和省直相关高校及医疗机构,可由本单位科技管理部门汇总审核后直接报送省局。各设区市及定州、辛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所在区域的企事业单位申报工作,将申报材料汇总审核后统一报送省局。
(二)科技项目申报书、评审活页及汇总表可在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网首页“工作文件栏”下载。报送材料分为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请各单位于2015年4月20日前,将评审活页一式5份(不要盖章)、加盖公章的纸质申报书和项目汇总表一式1份及电子版 (文件名称格式为“项目名称 + 申报书或者活页”, 汇总表以组织单位全称命名) 报送科技处。
联系人:贾川
联系电话:0311-8626622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1.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科技项目申请书
2.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科技项目评审活页
科技处
201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