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食品药品举报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04.09.2014  16:33


各设区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定州、辛集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食品药品有奖举报办法》(冀食安办〔2014〕10号),规范省本级食品安全举报奖励的申报和发放工作,现将《河北省食品药品举报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河北省食品药品安全有奖举报奖励资金使用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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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