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青县曙光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公路工程丙级监理资质审查结果的公示
25.02.2017 01:41
本文来源: 交通运输厅
根据《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5年第4号部令),我厅对申报公路工程丙级监理资质的青县曙光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的申报材料进行了业绩核查和专家评审,审查结果为同意该企业公路工程丙级监理资质的申请。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对该企业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举报,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举报应附详细证明材料,以便于核查。
如有举报或申述材料,请于2017年3月2日前将举报材料报送我厅,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509号,邮编:050031;电话及传真:0311-83054672。
2017年2月24日
青县曙光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资质审查结果汇总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地 | 资质许可 | 人员组成情况 | 人员业绩情况 | 试验设备 | 专家意见 | 综合意见 | |||
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情况 | 高工职称人员情况 | 经会人员 情况 | 持部证人员 情况 | ||||||||
1 | 青县曙光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沧州 | 公路工程丙级 | 20人/22人 | 3人/3人 | 1人/2人 | 8人/8人 | 满足 | 满足 | 通过 | 通过 |
本文来源: 交通运输厅
25.02.2017 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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