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祝颐:监狱反腐不要步入“反腐表面化”怪圈
近日,国家发改委由3位党组成员带队,分3批赴北京监狱、燕城监狱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机关和直属、联系单位高风险岗位的200多名司处级领导干部参加活动。国家发改委工作人员听取了监狱管理干警对监狱总体情况的介绍,并赴监区、食堂、会见室等服刑人员生活的场所参观,部分职务犯罪服刑人员现身说法,讲述自己从领导干部蜕变为腐败分子的过程以及这一人生重大挫折给亲人和家庭带来的伤害。(8月7日《北京青年报》)
近年来,中央出台了一系列反腐倡廉政策措施,查处了一批又一批大案要案,一批批老虎被打,数不胜数的苍蝇被拍。地方也在积极宣传反腐倡廉,完善反腐制度。从“喝茶”反腐、配偶反腐、廉政屏保、廉政短信、廉政教育进校园,到官员参拜包公祠、海瑞像,不少地方都在积极探索反腐形式创新。但是,这些反腐形式创新也被指反腐表面化。从理论上讲,国家发改委组织腐败高风险岗位官员监狱学廉政,听取服刑官员现身说法。对官员会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但是遏制官员腐败关键在健全反腐制度,堵住高风险岗位易于腐败的制度漏洞。如果指望官员因为一次两次监狱学廉政,就金盆洗手、不贪不占,也小瞧了腐败分子的“定力”。
事实上,许多贪官走上犯罪道路的轨迹基本一致。由于权力膨胀,私欲泛滥,又没有正确的权力观、价值观、生活观做支撑,面对手中的权力不能自制,再加上反腐制度设计有空子可钻,最后葬送了自己的前程。近年来,官员们受到的警示教育并不少,贪官的教训对于官员来说已经再熟悉不过了,为何一个又一个发人深省的案例,警示不了后来者?贪官们仍然踏进了同一条腐败河流呢?这个问题值得思考。
我认为,相关部门与其在反腐形式上做文章,还不如在提高反腐制度技术含量上下工夫。前移反腐关口,强化权力监督,推进官员财产报告制度。如果官员腐败已成事实,不仅大大增加监管成本,也会给国家与人民造成重大损失。组织官员监狱学廉政,未必能带来真廉政。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推进官员财产报告制度,把官员及家庭成员的财产收入情况暴露在阳光下,既是对公众知情权的尊重,也是从源头约束官员贪腐的积极举措。不仅便于有关部门掌握官员廉洁自律情况,也有助于公众参与权力监督。一些“清廉国家”的反腐经验也证明了健全官员财产报告制度的必要性。
资料显示,在新加坡,公务员只要有超出收入的财产无法说明来源,就被推定为贪污。新加坡之所以敢对公务员进行有罪推定,是因为新加坡建立了完善的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财产申报中只要有不正当财产被怀疑,公务员就有必须澄清的义务。公务员没有沉默权。
美国的政府道德法案同样要求联邦政府雇员每年必须上交个人财产信息,越资深的官员,汇报的内容就越详细。如果隐瞒或捏造财产信息,可以刑事起诉。配偶、子女的财产来源也要一并提供。联邦雇员就连每笔超过两百美元的收入,也要提供来源。
如果官员财产报告制度真正建立起来,官员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个人事项由报告走向公开,从小范围公开向大范围公开推进。官员及家庭成员财产裸露在公众视野下,舆论监督力量被充分调动起来,谎报、瞒报财产等个人事项的官员被依法查处,对官员的权力监督逐步实现从内部监督向外部监督的转变。可减少反腐成本,有利于约束官员保持权力谦卑,制衡官员贪污腐败行为,纾解民众“反腐表面化”的焦虑情绪,走出反腐在形式上打转的怪圈。
如果不筑牢权力防火墙,反腐制度设计充满漏洞。即使在官员工作、生活、学习的场所悬挂再多反腐标语,即使让官员搬到监狱办公,开展再多反腐警示教育,也难以阻止贪官“前腐后继”,踏进同一条腐败河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