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环境专项监察6月以来共发现环境问题1041个
中新网石家庄6月19日电 (记者 李茜)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杨智明19日表示,河北自6日开展为期20天的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专项监察行动,截至18日,共监察县(市、区)99个,监察部门369个,监察点位1070个,调阅相关资料6975份,发现问题1041个。
4月28日,河北省挂牌成立6个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11个驻市环境监测中心,以及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河北省环境综合执法局。河北成为中国首个完成省级环保垂直管理改革(以下简称“环保垂改”)的试点省份。
此次行动是河北省环保垂改之后环境监察在全省打响的第一枪。杨智明表示,这在河北省环境保护建设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据介绍,此次监察其中一个重要内容是河北各地对该省七个专项行动开展的情况,即“农村清洁供暖集中攻坚行动”、“燃煤小锅炉集中整治行动”、“‘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行动”、“劣质煤流通集中整治行动”、“不达标车辆集中整治行动”、“扬尘污染集中整治行动”、“露天矿山集中整治行动”的任务部署、方案制定、台账建立和行动开展情况。
此次监察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听取县(市、区)党委政府负责人汇报,全面了解有关情况;二是通过调阅地方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或市县(市、区)长办公会会议记录和出台的有关文件,查看地方党委政府研究部署和检查指导情况;三是深入有关部门、乡镇和企业,查看底数是否清楚、责任是否落实和具体工作推进开展情况。
杨智明介绍说,改革前的环保执法相对人是企业,进行环保垂改后,环境监察的是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的情况。市、县的环境监察权上收,统一由省级环保部门行使,经省政府授权,省级环保部门对行政区域内的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履行环保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划等方面的执行情况以及环境质量落实情况,并向省级党委报告。
据了解,河北省此次环境专项监察与河北省正在组织开展的“一问责八清理”中“治霾责任落实不力”专项清理行动以及中国环保部、河北省环保厅正在开展的大气专项执法检查相结合。
截至18日,此次环境专项监察共提出监察建议263件,移交案件线索61件,责成当地党委、政府追究相关人员责任62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