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盐政稽查总队开展2016年第二轮省市县联合稽查行动
为打击私盐贩销,遏制私盐蔓延,促进食盐供应和结构调整,根据省社盐管办、省集团公司《2016年加强盐政管理维护专营秩序保障食盐安全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加强盐政监管确保改革过渡期内食盐市场和专营秩序稳定的通知》的安排部署,省盐政稽查总队将于2016年6月15日至9月15日期间,组织开展2016年全省第二轮省市县食盐市场联合稽查行动。
此次联合稽查行动以私盐贩销严重、碘盐覆盖率低、食盐计划完成差的县(市、区)及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省市县毗邻地区等区域以及食品加工企业、食品调料批发市场、餐饮用盐单位、中小型超市、城乡食盐零售网点等部位为重点,开展拉网式联合执法检查以及盐政与公安、食品药监部门联合稽查为主要行动方式展开,围绕清理整顿食盐零售市场,规范经营行为,深挖私盐贩销窝点,摸排涉盐犯罪线索展开,严厉打击非法购进、销售假冒伪劣食盐的行为,严厉惩处涉盐犯罪。行动的具体要求分以下五点: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市盐政执法机构要切实履行盐政监管职责,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部署,组织落实好辖区内市县联合稽查工作,做到市县同步、整体行动、高压严打势头不减。 二是务求稽查实效。加强市场分析,突出执法重点,做好力量调配,严格执法,依法依纪处理行业内外违法乱纪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部门立案侦查。三是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盐业法律法规和私劣盐危害知识,宣传过渡期内加强市场整治,维护市场稳定的行动和效果,曝光重大涉盐案件特别是涉盐刑事案件,持续营造维护专营、依法专营、打击制贩假冒伪劣食盐的社会氛围。四是严肃执法纪律。联合稽查行动期间,各级各地要认真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其他党纪政纪规定,严禁出现顶风违纪问题,违者,依法依纪追究党纪政纪责任。五是及时反馈信息。各市盐政处(所)对此次联查整治的行动信息每月一报;重大案件、重要情况及时逐级上报省社盐管办、省盐政稽查总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