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山法院:推行全员办案

29.07.2014  18:35

      盐山法院针对案件大幅攀升、一线法官办案压力过大、案件审判执行效率有待提高的现实问题,及时调整工作思路,积极推行全员办案,着力解决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缓解一线办案压力,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

      盐山法院要求院领导、非审判执行一线的审判委员会委员、综合部门具有审判职称的法官全部参与案件的审理或执行工作,做到法官全员办案。院领导原则上办理辖区内具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以及对统一裁判具有一定指导意义的案件,审判委员会会委员原则上办理上级法院发还重审的案件、新类型化案件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的案件,确保院领导和审判委员会委员及时掌握审判前沿的最新动态,增强对重大疑难案件和新情况、新问题的掌控、调研与监督。将办公室、政治处、计财科、审管办、法警队等综合部门的7名具有审判职称的法官充实到审判执行一线,在完成本职综合业务工作的基础上,参与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工作,不断提升司法能力。

      同时,为鼓励全员办案,院党组明确将审判、执行工作业绩作为提拔任用干部的主要参考依据,将法官全员办案同岗位目标业绩考核紧密衔接,纳入综合业绩考评范围,不断提高法官审判管理能力和审判业务素质。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