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盐山县审计局加强审计项目质量控制
20.05.2019 18:46
本文来源: 审计厅
为了进一步加强审计项目质量控制,抓牢审计工作质量“生命线”,不断提升审计价值,充分发挥法规审理室“质检员”和“检修工”的作用,盐山县审计局依据《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盐山县审计局审计项目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细化审理内容程序,优化审理把控方式。办法明确细化了审计项目审理的内容、流程、方法和责任落实等环节,注重对审计方案、审计协查、审计移送、处罚决定等文书的前置把关,实现审计质量控制关口前移,统筹协调事后审理和前置把关的优化结合。
二、强化审理意识,压实质量责任。办法除明确法规审理室工作人员职责外,还注重发挥各责任主体的主动性,落实全员审计质量责任,构建全面质控体系,从审计项目人员初审,到审计组长复审,再到法规审理室再审,层层压实项目质量责任,人人都做审计项目“质检员”和“检修工”。
三、深化审理工作模式,确保审理意见正确性。办法中将审理工作由封闭向开放交叉转变,适时挑选业务骨干担任兼职审理人员,开展交叉审理,既可相互学习,又可解决法规审理人员不足的矛盾。遇重大项目、相对复杂项目或者意见不统一的项目时,由局长主持召开办公会议,广泛听取意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讨论作决定。
本文来源: 审计厅
20.05.2019 1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