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维亮: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学习贯彻巡视条例
□张家口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委巡视工作联络组组长 张维亮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以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作保障。中央新修订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作为新形势下党内立法重大成果,不但对改进和规范巡视工作具有极强的指导意义,而且对推进党的法规体系建设必将产生深远影响。要将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重要任务,领会实质、吃透精神,坚决执行条例各项规定。
立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充分认识条例颁行的重大意义。条例作为制度建党新成果、党内监督新载体,充分体现了中央当前的反腐败方略,必将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起到积极推动作用。一是为减少存量、遏制增量提供了新动力。当前反腐败的主要任务,就是用最坚决的态度减少腐败存量、用最果断的措施遏制腐败增量,核心就是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以严惩极少数、教育警示大多数。条例将巡视工作方针明确为“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对破解当前一些地方发现问题能力弱、监督执纪不到位甚至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是有力促进,一定会起到“抓点带面推全局”的效果。二是为“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赋予了新内涵。条例充分体现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了“两个统一”,即理念和重点相统一,围绕“六大纪律”,深化“四个着力”,重点发现违反党的纪律的问题;震慑和遏制相统一,坚持对发现的问题分类处置,对突出问题、普遍性问题如何办理、由谁办理、办理期限、谁来把关都作出明确规定,就是要做到该惩治的要从严,该整改的也要从严,以“严”为原则落实“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三是为基层落实“两个责任”指明了新方向。巡视的重点也是基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巡视工作保持利剑高悬、震慑常在,将倒逼各级党组织、纪律检查机关履行责任担当,进一步完善责任分工机制、督促落实机制,把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牢牢抓在手上。
条例的实践创新为增强党内监督效果提供了有力保障。条例全面贯彻中央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新要求,科学总结十八大以来巡视实践的创新成果,在实践层面更富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一是在“专”上定位,指向更加明确。过去巡视一个地方,往往要走遍所有辖区,事事样样都要管,题多面广、重点不突出。条例着力解决巡视工作内容宽泛、职能发散问题,紧紧围绕作风、纪律、腐败和选人用人等方面发现问题,以聚焦问题求深度。特别是首次将“专项巡视”写入条例,针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开展机动灵活的专项巡视,力求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度。二是在“查”上着力,把脉更加精准。条例对巡视的方式方法进行了补充完善,共明确了13种方式,其中增加3种,修改3种,并增加“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批准的其他方式”这一授权性条款,赋予巡视工作更大权限,进一步拓宽巡视发现问题的途径。三是在“改”上较真,落实更加到位。十八大以来,中央和省委巡视组将巡视整改贯穿巡视工作全过程,推动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条例对巡视成果运用各个环节进一步提出明确要求,特别强调巡视情况“双反馈”和巡视整改情况“双报告”,对保障成果运用建立了刚性的制度约束。四是在“责”上加压,要求更加严格。做好巡视工作的关键在于压实责任。为进一步形成抓巡视工作的合力,条例明确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主要责任人的责任、有关单位的支持配合责任、巡视组长的履职责任、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落实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强调对履职不到位的要追责,并且详细列出问责情形和处置标准。这些具体要求,形成了完整的责任链条,保障了巡视工作顺畅高效运行。
学习贯彻条例关键要在强化执行上下功夫。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作为市一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将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把相关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一要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一方面,要抓好纪检监察系统广大干部的学习,采取自学和专家解读相结合的方式,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巡视工作的要求上来。另一方面,要抓好全市党员干部特别是纳入巡视范围的各级班子及其成员的学习,宣传条例内容、纪律和责任要求,把制度的理念渗透到行为准则当中,巩固和发展主动接受巡视、支持配合巡视、加强巡视整改的良好局面。二要切实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既要踩着不变的步伐严惩腐败行为,更要突出“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围绕“六大纪律”和巡视重点内容,着力推进抓早抓小具体化、制度化,使工作创新点与巡视重点互动互促。三要进一步提高巡视整改工作成效。充分运用巡视成果,在发挥好短期震慑效应的同时,注重发挥长期的遏制和治本效应。要用好反面教材,发挥好典型案件警示作用;抓好巡视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的公开,让广大党员群众知晓并参与监督。特别要通过落实整改措施,借势推动落实“两个责任”的机制制度改革,完善干部监督、权力监控具体举措,为发展营造更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