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请支付工作视频会议召开

14.10.2014  11:27

  为总结交流各地疾病应急救助工作进展,部署下一步疾病应急救助工作,10月13日,国家卫生计生委组织召开了全国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请支付工作视频会议。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马晓伟出席会议并讲话,民政部社会救助司、财政部社会保障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医疗保险司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马晓伟指出,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疾病应急救助工作的重要意义。建立并落实疾病应急救助制度,是健全医保体系、编密织牢医疗保障安全网的重要内容,是关注困难群体、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与公平正义的重大举措,是加强党风建设、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具体体现。

  马晓伟强调,经过一年多的制度建设和准备,各地已经具备了一定工作基础,下一步主要任务就是及时、规范做好救助基金的申请和使用,尽快让患者受益,让基金发挥效益。提出五点要求:一是积极救治急危重伤病患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要及时抢救患者,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推诿或者拖延救治患者,决不允许见死不救。二是规范应急救助医疗行为。各医疗机构要按照《需要紧急救助的急危重伤病标准及诊疗规范》救治患者,做到医疗急救行为规范、有序、有效。三是加强救助基金的使用管理。各地要按照《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财务管理制度,用好和管好困难群众的“救命钱”,切实提高救助基金的使用效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明确责任部门,负责应急救助基金的申请和管理工作。四是限时完成基金的核报核销工作。我委10月10日下发了明传电报,提出救助基金实行定期核报核销制度。今年确定了两个时间节点,即去年2月到今年6月30日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救助费用,要在10月15日至11月5日间完成申请;今年7月至11月发生的救助费用要在12月1日至20日完成申请。五是做好各项医疗保障制度的协调衔接。要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方针,做好制度衔接,形成整体合力。一是做好疾病应急救助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制度、医疗救助制度的衔接,在政策、技术和服务管理等方面,加强联动互补,形成链条。二是加强疾病应急救助与慈善事业、社会力量的衔接。

  会上,河南省、青海省卫生计生委分别介绍了工作经验。委内办公厅、财务司、法制司、应急办、基层司、监督局、宣传司、驻委监察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全国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设立了分会场,并将视频信号连接到各地市。各省级和地市级卫生计生委,全国三级医院以及部分二级医院的负责同志收听收看了会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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