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项目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项目
遴选结果的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项目遴选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办社会〔2017〕1513号)和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计生委《关于组织开展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冀发改社会〔2017〕1369号)相关要求,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计生委组织有关省级医院进行了我省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申报及遴选工作,经专家组对申报单位从临床诊疗能力、临床科研水平、人才梯队建设等方面及项目的建设内容和实施预期成效等方面进行评审审核,现将审核通过的申报国家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单位公示如下:
1.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肿瘤)
2.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心脑血管)
3.河北省人民医院(心脑血管,合作建设)
4.河北省胸科医院(呼吸系统疾病,合作建设)
5.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创伤医学(骨科),合作建设)
公示时间:2017年11月7日—11月9日。
公示期间,若对备选单位有任何异议,请与省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处、省卫生计生委规划与信息处联系。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申报的,将按有关规定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卫生计生委。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省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处
冀全学 0311-88600775 15175218790
省卫生计生委规划与信息处
张 雁 0311-66165629 13785171881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