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机爆炸 “黑色粉尘”夺走女童命
事发邯郸,电视机看了十多年属超期服役,品牌认定遭遇尴尬
■李老太太仍在医院治疗。
■电视机化为一堆碎片。
事发 “黑色粉尘”让祖孙二人一身亡一受伤
李老太太今年65岁,由于刚刚清醒,她很难想起事发当天的情况。据她的老伴马浩然介绍,电视机是21英寸的老式机,于2004年秋天购买,期间好像只更换过一个小零件。
今年3月5日,也就是正月十五那天,前来串亲戚的外孙女晚上和姥姥睡在了一个屋子。次日凌晨4时许,马浩然的儿媳妇发现院子里的灯灭了,同时传来“啪”的一声,她以为有人在街上放炮导致供电开关跳闸,便没有出去查看。
过了一个多小时,马浩然醒来闻到一股如同胶皮烧糊了的味道,立即拿起手电跑到院子里。当他合上电闸,冲入老伴的房间后禁不住目瞪口呆,屋里烟雾弥漫,老伴和外孙女一动不动躺在床上,脸上落满黑色粉尘。而原本放置在旁边桌子上的电视机没了踪影,只剩下一堆碎片。
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急诊科医生綦岩说,3月6日6时15分,小女孩被送到急诊室时已经没有了呼吸和心跳,整个人如同刚从煤堆里刨出来一样,鼻孔和嘴里全是那种油腻腻的粉尘。老太太经过采取吸痰、气管切开等抢救措施,生命体征渐渐平稳。
医务人员判断,祖孙二人是短时间内吸入了大量粉尘、金属颗粒等,导致呼吸道堵塞,肺部感染、发炎,相当于重度煤气中毒。
现场 电视机化为一堆碎片
3月19日上午,记者在李老太太的房间看到,房顶、墙壁、地面、床铺上全是一层黑色的粉末,一旦粘在手上很难清洗干净。其中桌子上面一堆黑乎乎的碎片,还有掉在下面严重变形的铁框,很难想象这些物件曾是一台电视机。
另外,在报废电视机两侧不到20厘米的桌面上,摆放着两个香炉,里面有香灰。按照当地风俗,村民过年除了敬香外,还要点蜡烛。
马浩然回忆说,小外孙女当天下午看了一段时间电视,晚上吃完饭又和姥姥躺在床上继续看动画片,至于什么时间睡的觉,有没有关电视,他和家人都不清楚。但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电视机能惹出如此大的祸端。
探因 电视机属于爆炸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李老太太祖孙二人出事后,邯郸县公安局、消防大队均及时赶到现场。消防部门经过认真勘察,惊讶地发现电视机下面的一张纸竟然完好无损,同时屋内找不到任何燃烧的痕迹,为此排除火灾事故,认为应该属于“电视机爆炸”。
同时,警方也认定小女孩并非他杀,够不成刑事案件。当地派出所出具的一份证明信中大致写道:居民李某家中电视机自燃,造成李某受伤,一名女孩死亡。
对于电视机爆炸的原因,厂家驻邯郸办事处负责售后的工作人员称从来没有听说过这样的案例,很难解释清楚。3月6日,他们也去李老太太家中进行了调查、取证,根据房间桌子上摆放着香炉和蜡烛这一特殊情况,不排除蜡烛引燃了电视机外壳,随后产生大量有毒气体和粉末。
维权 品牌认定遭遇尴尬
一夜间,可爱的外孙女离开人世,老伴也险些丧命,各种医疗费花了7万多元,如此惨重的损失应该由谁来承担呢?马浩然愁眉不展。
由于电视机已看了10多年,家中又翻盖了房子,当初只记得购自附近的尚壁镇,相关票据早已不知丢落何处。如今,电视机又变成了一堆碎片,人们从外观上根本无法判断出品牌、机型。马浩然在向电视机厂家讨要说法时,遇到了一个非常尴尬的难题。
经过有关人士指点,马浩然一家人找到了该台电视机遥控器,上面清晰标注着品牌字样,另有一张数年前以电视机为背景的照片。可这些证据并未得到厂家认同,对方坚持电视机已超出安全使用期限,而且只有提供票据或机壳上的商标,才能进入理赔程序。
河北省升阳律师事务所孙广林律师认为,按照《民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电视机作为一种科技产品,即便超过安全使用期,厂家也必须承担相应责任。马浩然一家既然认定电视机就是引发悲剧的罪魁祸首,完全可以将“遥控器”、“照片”,还有邻居的证明当作“间接证据”维护自身的权益。如果最终无法认定电视机的品牌,受害人一方还可以将所有品牌的电视机全部告上法庭,由各电视机制造商来举证说明自己的清白。
据了解,在家电行业,显像管式电视机安全使用年限是7年,如果超期服役很容易发生器件老化、辐射超标、自燃等事故。本报提醒您注意电器使用安全。
□文/图 本报记者 王彬
电视机看了十多年几乎没有出过毛病,深夜却突然爆炸化为一堆碎片,大量黑色有毒粉尘瞬间弥漫房间。3月19日上午,邯郸县东军师堡村李老太太经过10多天紧急抢救,终于脱离生命危险,可她7岁的外孙女却因为呼吸道被粉末堵塞不幸窒息身亡。
编辑: 孙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