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毯也有“傍名牌” 执法人员打假治劣整顿市场

20.11.2014  20:38

天气冷了,一些市民朋友可能会购买取暖用品,比如电热毯。但是,记者调查发现,市场上充斥着一些劣质电热毯,这些电热毯不仅是“傍名牌”,而且还可能威胁使用者的人身安全。

记者发现市场上最常见的“电热毯”品牌为彩虹牌,生产厂家是成都彩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经过查询得知,该公司“彩虹”品牌已经注册,“彩虹”电热毯被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评为“中国名牌产品”。

可记者在阜康路的张新电热毯销售商店看到,这里出售的电热毯,也是“彩虹”牌的,不过生产厂家并不在成都,而是黑龙江的一家企业。外包装与成都彩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彩虹”电热毯十分接近,但是价格却低得多。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规定:“经营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根据情节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显然,这家商户在销售涉嫌傍名牌产品。

随后记者决定购买一条涉嫌傍名牌的电热毯,可是当记者提出,让老板用印有“彩虹”字样的纸盒包装时,经营者对记者的身份产生了怀疑。

显然这家商户对自己销售的电热毯质量心里没底。根据国家相关标准规定:为保证电热毯升温均匀性,电热线行距应为40~45毫米。但记者从另外一家商户购买的一条廉价电热毯,电线行距根本达不到标准。另外,国家标准还规定:电热毯面料应该具有阻燃性,用火点燃面料之后,火焰可以慢慢自动熄灭。

针对市场上存在的假冒伪劣的取暖用品,最近省会工商部门开展了“打假治劣”行动。长安区工商局南三条分局,对市场内销售的电热毯等取暖用品,进行了专项检查。

记者跟随执法人员首先来到涉嫌销售傍名牌产品的张新电热毯销售商店。经过检查,执法人员开最终在货架的一个角落里,发现了之前记者见到的那款涉嫌傍名牌的电热毯。执法人员发现:这款电热毯的品牌,全称是“彩虹丽人”,但是在包装上却只突出了“彩虹”字样,很容是对消费者产生误导。

随后,执法人员又来到冬星电热毯石家庄经销店进行检查。因为这家商户不能提供电热毯生产厂家的相关资质,执法人员对销售的电热毯先行暂扣,然后再做进一步调查。

业内人士提醒市民,在使用电热毯的时候,应当平铺在床上,不能折叠,电热毯通电时,上面除了薄的褥子或床单外,不要再放置其他东西,一般电热毯的使用寿命不超过6年。

电热毯不同于普通的电器,正因为它是咱们睡觉时使用的,所以才容不得半点马虎,近些年,媒体报道因为电热毯质量问题,酿成漏电、烫伤的悲剧不在少数,而这些事故无一例外使用了劣质的产品,而要远离危险的发生,一方面执法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更重要的是咱们消费者要购买正规合格的产品、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别把隐患带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