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意见》 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不断加深,但仍面临政策法规体系不完善、发展不协调、衔接不顺畅等问题。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提高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水平。
《意见》提出了六个方面的政策措施。一是强化制度创新,优化协同发展政策法规环境。简化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程序,创新产业支持政策,健全企业间数据共享制度,健全协同共治管理模式。二是强化规划引领,完善电子商务快递物流基础设施。统筹规划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发展,构建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快递物流服务体系,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完善优化快递物流网络布局,推动电子商务园区与快递物流园区发展。三是强化规范运营,优化电子商务配送通行管理。推动各地从规范城市配送车辆运营入手,完善通行管理政策,对快递服务车辆等城市配送车辆给予通行便利。四是强化服务创新,提升快递末端服务能力。鼓励将推广智能快件箱纳入便民服务、民生工程等项目,推广智能投递设施;促进快递末端配送、服务资源有效组织和统筹利用,鼓励集约化服务。五是强化标准化智能化,提高协同运行效率。加强大数据、云计算、机器人等现代信息技术和装备在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领域应用,提高科技应用水平;加强快递物流标准体系建设,鼓励信息互联互通;优化资源配置,提升供应链协同效率。六是强化绿色理念,发展绿色生态链。鼓励电子商务企业与快递物流企业开展供应链绿色流程再造,促进资源集约;制定实施电子商务绿色包装、减量包装标准;开展绿色包装试点示范,培育绿色发展典型企业;鼓励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绿色消费活动。
《意见》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重要意义,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在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的同时,加强对新兴服务业态的研究和相关政策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