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迎新国标 限速限重保骑行安全
在省会青园街与健康路交叉口,两名骑着电动自行车的男子等红灯之际交谈起来。“听说了吗?过阵子咱们这样的电车就不能上路了。”“不清楚,这是咋回事?”
如今,快递投送、快餐外卖、饮用水送货等服务业,普遍使用电动自行车作为“最后一公里”的交通运输工具。可见,电动自行车深入广大人民群众的同时,还与多种服务行业息息相关,很多职业已经离不开电动自行车。
然而,随着电动自行车的数量越来越多,速度越来越快,安全隐患也与日俱增。庆幸的是,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发布了。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下称《意见》),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在今年4月15日实施《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该意见指出,各地公安机关要建设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系统,按照新标准认真查验,严禁为未获CCC认证车辆登记上牌;对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要按照规定录入登记管理系统,及时登记上牌,上传全国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
新国标落地实施后,是否马上要进行电动自行车挂牌登记呢?石家庄市交通管理局张华警官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上牌管理是一种趋势,目前北京等地已经落地实施。我省何时实施还有待相关细则出台。”
新国标规定,电动自行车需具备脚踏骑行功能,整车质量(含电池)禁超55kg,最高时速不超过25km/h,电机功率≤400W等。
“所谓脚踏骑行功能,是指电动自行车必须有脚蹬子,当电池电量耗尽后,可以实现骑行前进。”张华表示,消费者一定要选购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其限速限重都是为了保障骑行者和路人的安全。
不符合标准的旧车该如何处理?《意见》中明确提到,对于新标准实施前在用的,既不符合旧标准、也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设置过渡期,逐渐退出市场,因此广大车主不用过度担心车辆被立即禁行。(记者李晓)
针对此次未获大病保险经营资质的7家保险公司,业内人士表示,其调整原因各不相同,在大病保险承保资格上的变动完全不影响其正常商业保险方面的业务。(记者李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