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跨省转移危险废物办理指南
08.12.2015 12:10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局
9、再次申请危险废物转移须提交转移、处置危险废物总结报告;
三、审批程序
1、危险废物产生单位领取、填报《河北省危险废物转移申请表》,经当地市环保局初审并签署意见后,将有关材料以邮寄或直接报送报省环保厅。省环保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转移条件的,省环保厅发函与接收地省级环保部门协商,待接收地省级环保部门复函同意转移后,省环保厅在《河北省危险废物转移申请表》上签署同意转移审批意见,同时,通知危险废物移出单位依审批材料到当地设区市环保部门领取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按国家《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转移危险废物。 2、省辖市间危险废物转移,由移出地和接受地环保部门共同管理,报省环保部门备案。 四、审批时限 从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 五、收费标准 审批部门不收费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局
08.12.2015 12:10
故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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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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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管理能力,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