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国外贷款备选项目的通知
30.03.2017 18:27
本文来源: 发改委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局),省有关部门: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国外贷款备选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外资〔2017〕442号),我省拟组织符合条件的国外贷款项目向国家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发改部门在向省发展改革委申报项目时,需与当地财政部门做好沟通和确认,确保项目同时上报。省直部门可向省发展改革委和省财政厅同时申报。所报项目经省发展改革委和省财政厅审查筛选后,联合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
二、申报项目领域应符合国外贷款备选项目通知要求的范围和条件。每个市和省有关部门申报不超过1个项目。
三、请各市和省有关部门按照通知要求抓紧筛选和组织项目,于2017年5月10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项目申请报告)报送我委。
联系人:张申
电 话:0311-88600052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国外贷款备选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外资〔2017〕442号)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3月23日
本文来源: 发改委
30.03.2017 1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