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
2017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开始启动,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1、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须有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2、青年项目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3周岁(1984年5月1日后出生),其余申报条件与一般项目申报条件要求相同。
3、在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在所属工作单位申请。
4、应用研究选题,要围绕省九次党代会精神,聚焦“转型升级、绿色发展、跨越提升”,重点侧重京津冀协同发展、扶贫脱贫和“三农”问题、意识形态工作、文化繁荣发展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研究。选题要注重实证性、应用性、对策性研究,体现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基础研究选题,要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八个如何”、在党校工作会议提出的“十三个如何”、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提出的“五个如何”开展研究,选题应准确把握理论前沿、学科前沿和相关领域实践发展前沿,推动学术观点、学科体系和研究方法创新。
5、申报时须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6、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要有比较充分的前期研究成果。
7、项目选题论证的总文字复制比不超过10%(由社科处统一为申报老师进行免费检测,检测超标的退回修改,因时间关系,退回修改次数不能超过三次,请各位申报老师认真填写选题论证材料。)
8、正在主持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或者参与两项在研省社科基金项目的研究人员,不得申报本项目。
9、同一项目在申报本项目的同时不得申报其他省部级研究项目。
10、请各申请人注意,凡以河北省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其他资助字样。
二、上报时间及材料要求
1、各学院请务于3月24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email protected],纸质材料报送社会科学处B327。
2、纸质材料
(1)《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2份)
(2)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项目论证》活页(5份,夹在《申请书》内页)
以上材料均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3)《申报汇总表》盖学院公章(1份)
3、电子版材料
(1)《论证活页》(课题负责人姓名为文件名)
(2)《申报汇总表》(电子版文件名为:XX学院申报名单汇总表)
联系人及电话:赵涛 80789755
社会科学处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