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度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
2016年度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课题开始申报。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均可申报;
2.重点项目的申请者,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完成过厅级以上同专业研究课题(需在申报中提供完成课题的证明材料);
3.一般项目的申请者,还须具备至少2篇相关研究领域的前期成果,或有主持完成的相关研究专著。申报材料中必须注明出版或发表的题目、时间及期刊或出版社名称等主要信息;
4.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1年10月15日后出生);
5.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2个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请;
6.在研的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以课题负责人的身份申请本年度项目,可以以课题组成员身份最多参与1个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的申报;
7.不得以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
8.全日制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9.凡以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其他未尽申报要求及项目相关信息请参看《申报公告》(附件1)。
二、材料要求
请各学院务必于2016年9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交社会科学处B327室。
1.纸质材料:
(1)《2016年度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评审书》纸质版一式4份;
(2)单独装订的《论证活页》一式5份;
(3)学院盖章的《2016年度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统计表》1份。
2.电子版材料:
《申报、评审书》、论证活页、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方式: 王颖宏 80789756 闫 芬 80789750
社会科学处
201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