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度河北省科技计划专项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通知(二)
各学院、各单位:
河北省科技厅按照省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工作要求,组织开展了2017年度省级科技计划各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编制工作。根据“成熟一批、启动一批”的原则,现河北省科技厅官网上已发布了2017年度河北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和重点基础研究专项(自然科学基金部分)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请各学院、各单位认真组织本单位科研人员学习“申报须知”和“申报指南”,积极申报。
有关项目申报的几点特殊说明:
1、根据《申报指南》要求,学校将对符合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条件的项目进行公示。申请人确定符合申报条件,务必于7月8日前填写《2016年度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情况一览表》(见附件),发送到科技处邮箱 [email protected] ,并电话通知项目管理联系人。未在规定时间填报《2016年度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情况一览表》导致未能公示的项目不能申报本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申请人若把SCI、EI检索期刊论文(会议论文无论是否检索都不能作为申报条件)作为项目申报条件,必须开具具有检索资质的检索机构检索证明,盖章以检索参考范例要求的检索资质章为准(共同第一作者或共同通讯作者必须在检索证明中注明,不能仅依据期刊论文中标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不包括会议论文)以中文核心期刊目录(2014.北京大学出版社)为准。
3、申请人务必于7月18日前完成申请书网上首次提交工作,根据学校审核反馈意见进行修改,申请书最终版务必于7月25日前网上提交。纸质材料26日前上交科技处。
4、纸质材料要求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两份。
5、建议申请人在申请书网上提交前,打印申请书草稿对照《项目初审标准》进行检查。学校网上审核通过后,打印装订纸质材料后再对照《申报指南》和《项目初审标准》检查,确定无误后上交申报材料。
联系人:刘海峰 联系电话:80789733
附件: 相关附件
附件包括:1、2017年度河北省科技计划专项项目申报须知
2、2017年度河北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和重点基础研究专项 (自然科学基金部分)项目申报指南
3、2017年度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情况一览表
4、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项目初步审查标准
5、具有开具sci、ei收录检索证明资质机构名单
6、论文收录检索证明格式要求-参考范例
7、中文核心期刊目录(2014.北京大学出版社)
科技处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