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度河北省软科学自筹经费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河北省科学技术厅通知,2015年度河北省软科学自筹经费项目已经开始申报,现将我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原则
2015年度软科学研究将以创新驱动发展为主题、以深化改革为突破,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产生一批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研究成果,在经济发展的新常态下,为我省的科学发展、绿色崛起提供重要决策参考。
二、项目申请人要求
1、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并有 1 年以上与申报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具有独立开展及组织研究工作的能力。
2、同一申请人最多申报本次项目1项。
3、在研项目负责人(第一名),不能申报本次项目。
4、在研项目参与人(非第一名),可再申报本次项目 1 项。
5、不良信用记录名单中人员,不具备本次项目申报资格。
三、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和研究报告引用或提供的数据应以最新数据为主,并保证真实、权威。
2、申报项目应主要围绕《2016年度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确定的优先主题进行,也可适当就当前我省科技、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问题选题申报开展研究。
3、申报项目完成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结题验收需在项目执行期结束后六个月内完成。
4、同一单位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不得重复、多头申报本次项目。
5、本年度确定立项的自筹经费项目,在通过验收后,可申请省科技厅后补助经费支持,具体办理程序另行通知。
四、申报程序要求
1、申请人通过社会科学处分配的用户名和密码在“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www.hebstd.gov.cn)登录进行申请书在线填写(建议使用IE8、9浏览器),准确选择拟申报的计划类别和指南代码。申请书填写过程中可多次保存,填写完成检查无误后提交。
2、项目申请人应于10月15日前完成申请书网上系统提交工作,待审核通过后再登录“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申报管理—申请书在线浏览,打印正式项目申请书文本(PDF格式,有“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字样的水印,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如有合作单位的需加盖公章),一式3份,报送社会科学处。
联系人及电话:赵涛 80789755
社会科学处
201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