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度河北省软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河北省科学技术厅通知,2016年度河北省软科学研究项目已经开始申报,现将我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原则
2016 年度软科学研究将以创新驱动发展为主题、以深化改革为突破,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产生一批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研究成果,在经济发展的新常态下,为我省的科学发展、绿色崛起提供重要决策参考。
二、项目申请人要求
1、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并有 1 年以上与申报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具有独立开展及组织研究工作的能力。
2、同一申请人,在本年度最多申报不同计划类别项目(基础研究计划、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专项、技术创新引导计划、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 项,其中只限作为项目负责人(第一名)1 项和作为项目参与人(非第一名)1 项。
3、在研项目负责人(第一名),不能申报本年度项目。
4、在研项目参与人(非第一名),可再申报本年度项目 1 项。
5、不良信用记录名单中人员,不具备本年度项目申报资格。
三、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和研究报告引用或提供的数据应以最新数据为主,并保证真实、权威。
2、申报项目应主要围绕《2016年度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确定的优先主题进行,也可适当就当前我省科技、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问题选题申报开展研究。
3、为加强软科学研究项目的针对性,促进软科学成果的应用,鼓励高校、科研单位与有关党政部门联合申报。
4、申报项目完成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结题验收需在项目执行期结束后六个月内完成。
5、同一单位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不得重复、多头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6、本年度河北省软科学研究项目实行限额申报,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严格审核,加强课题论证,提高项目竞争力。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上报。
四、申报程序要求
1、申请人通过社会科学处分配的用户名和密码在“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www.hebstd.gov.cn)登录进行申请书在线填写(建议使用IE8、9浏览器),准确选择拟申报的计划类别和指南代码。申请书填写过程中可多次保存,填写完成检查无误后提交。
2、项目申请人应于7月6日前完成申请书网上系统提交工作,待审核通过后再登录“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申报管理—申请书在线浏览,打印正式项目申请书文本(PDF格式,有“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字样的水印,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如有合作单位的需加盖公章),一式3份,报送社会科学处。
联系人及电话: 赵 涛 80789755
社会科学处
201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