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开始实施

22.02.2016  11:10

为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推动我省博士后工作取得新进展,我省开始进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申报范围为河北境内注册的各类企事业单位以及省级以上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留学人员创业园区均可申报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其条件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一支较高水平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较好的研究开发条件,能够提出具有较高学术技术水平或较好市场发展前景的科研课题、合作项目,并有利于促进本单位的技术创新、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培养和造就高层次人才;单位领导紧密结合创新驱动发展,具有较强的科技兴企、人才兴企意识,重视科技人才和技术创新工作;单位经营管理或运行状况良好,有很好的经济效益,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必要的研发经费和生活条件及其它后勤保障。建有专门的研究开发机构、承担省级以上重大项目的企事业单位可优先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被批准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单位,省赋予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权利,在申报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时优先推荐。申报工作于4月30日结束。申报材料需报送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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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