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教育部2016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的通知

13.01.2016  16:49

各学院、各单位:

教育部近日发布了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报通知,涉及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和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三个类别。现将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1、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专项

(1)一类、二类课题可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1)提出的重点研究方向申报,也可结合实际自拟题目,并在课题名称后用括号注明所依托重点研究方向的序号。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由高校专职辅导员(指在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包括院系党总支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等)自拟题目申报。

(2)实行限额申报,我校最多申报每类课题的2个项目;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可单独申报1项。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

(1)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见附件2)的相关规定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或党务政工干部均可申报。

(2)所属学科门类为“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

3、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

(1)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务的在编在岗教师均可申报,鼓励联合企业及科研机构共同开展研究。

(2)本次实行限额申报,限报2项。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3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请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及其他类别项目者。

5、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各类专项项目。

6、连续2年(指2014、2015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本次暂停1年申请资格。

二、申报说明

1、专项任务项目经费资助额度及研究周期:①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专项一类课题,资助经费5万元,研究周期为2年;二类课题资助经费2万元,研究周期为1年;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资助经费1万元,研究周期为2年。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课题资助经费3万元,研究周期为2年。③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资助资助经费15万元,研究周期为2年,因特殊原因经批准可延长,但最多不超过1年。

2、本通知中涉及到的三个专项研究项目申报均须依据课题指南,具体要求请参照相关类别的申报材料(附件1、2、3)。

3、专项任务项目仍采取网上申报方式(www.sinoss.net),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申报系统为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启用2016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申请评审书》必须解压缩后在文件夹内编辑。

4、经费预算中,管理费为必填,占经费总额的3%。

三、上报时间及材料要求

1、以各学院为单位,请于2016年3月4日前将《申请审批书》(附件4)和《项目申报清单》(附件5)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email protected],由社科处统一审核合格后,上传至申报系统。

2、各单位请务必于2016年3月8日前将与电子版一致的《申请评审书》打印一式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报送至社会科学处。

联系人及电话:王颖宏 80789756   闫芬80789750  

    附件: 教育部2016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报材料

 

                                                                                        社会科学处

                                                                                      201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