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安监局副局长田方:“十个必须”强化危化领域安全监管

05.11.2015  10:51
  11月4日,衡水市安监局副局长田方在全市危化、烟花宝珠及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上提出“十个必须”,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铁律。
  一是必须全面完成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行动。年底前,全市58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全部完成在役化工装置设计诊断或自动化控制改造工作,到期完不成的,一律不予延期安全生产许可,并责令停产。
  二是必须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验收。年底前,全市所有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要完成三级安全标准化验收,其中省里下达的10家二级标准化的任务也要如期完成,各县市区要加大督导和协调力度。
  三是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要有独立的专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足安全管理人员。严格执行新《安全生产法》中“企业应当有危险物品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规定,杜绝以往出现的经过培训取证的人员不从事安全管理工作,而真正在安全管理岗位上的人员又无证的现象。
  四是必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充装单位必须要建立健全发货、装卸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到“四个必查”,坚决杜绝不具备安全要求的运输车辆运输危险化学品。
  五是必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隐患排查治理要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全员化,在自主开展隐患排查的基础上,每半年聘请专家进行隐患排查,认真查找影响企业安全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对未聘请专家查隐患的企业,市、县要共同加大督导和执法力度,发现问题和隐患,依法从严处罚。
  六是必须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控。要摸清重大危险源的底数,要督促企业对重大危险源定期进行评估并备案;企业要成立应急救援队伍,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做到演练在平时、应急在岗位,把事故及时消灭在萌芽状态。
  七是必须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管。坚决不允许出现1人无证上岗现象;坚决杜绝超人员、超药量、擅自改变工房用途和转分包生产线;确保内部监控覆盖到所有重点部位,留存记录30天;坚决不向非法企业提供原料,出售产品。凡是发现不按要求落实《烟花爆竹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批发企业“六严禁”和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的,一律从严处罚并扣证。
  八是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九是必须加强试生产期间的安全管理。试生产前,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商要及时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生产等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开展“三查四定”,严格执行“隐患不消除不开车,条件不具备不开车,应急处理措施不落实不开车”的工作要求。
  十是必须严肃落实对事故企业的处理规定。严格执行国家安监总局《关于进一步严格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通知》中明确的6条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