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开展岗前培训的补贴
25.08.2014 00:02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企业新录用高校毕业生(包括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6个月内开展岗前就业技能培训的,按最高不超过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50%,对企业给予定额职业培训补贴。
企业新录用的高校毕业生,与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活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岗前就业技能培训的,根据培训后就需履行劳动合同情况,按照最高不超过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50%,对企业给予定额职业培训补贴,其中,小型微型企业按规定开展岗前培训的,可按实际培训课时给予全额培训补贴。具体补贴标准由各设区市、直辖县确定。企业岗前培训采取先备案后补贴的方式。企业开展岗前培训前,需将培训计划大纲、培训人员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等材料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同事抄报同级财政部门。新录用高校毕业生劳动合同履行期满6个月后,可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职业培训补贴。申请材料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公示后,由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直接拨入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申请材料应附:企业岗前培训补贴审核认定表、培训监管机构出具的《培训监管情况表》、培训人员名册及其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合同、经本人签字的第6个月工资单、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等凭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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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8.2014 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