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获悉,省安委办拟将县域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工作纳入考核,并在定期通报情况的基础上增加此项工作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中的权重。
省安委办通报指出,在5月28日正定现场会之后,各地都比较重视这项工作,积极部署,行动迅速,在推进这项工作的过程中,也都结合实际,采取了许多有效的措施,取得了一些成绩。10月10日,省安委会印发关于《河北省县域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推进方案》的通知(冀安委[2015]15号,以下简称《推进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指导思想、规范化内容、工作原则、实施步骤以及工作要求,省安办县域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督导组也开始调度收集情况,并对全省设区市、省直管市工作开展情况指导督导调研。总体来说,当前全省县域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工作呈现出乡镇好于、快于县直部门和村(居),示范乡镇和重点乡镇好于、快于一般乡镇的态势
就全省此项工作的推进情况来看,表现出五个特点:一是市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亲力亲为,亲自调度部署。正定现场会后,各设区市安委办主任能够及时向市政府领导主动汇报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各市、县政府高度重视,都能把县域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工作当作2015年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部分设区市政府领导坚持亲自部署、亲自调度,比如唐山市,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焦彦龙和代市长丁绣峰分别在市委常委九届第93次(扩大)会议和市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上专门就推进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了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廊坊市冯韶慧市长主持召开了全市乡镇规范化建设工作会议,将该项工作列入2015年安全生产“六大工程”之一,实行“一票否决”。王曦副市长定期听取工作汇报,亲自协调解决问题。衡水市王世昆副市长专门进行部署,并亲自带队,先后深入到13个县(市、区)对乡镇规范化建设进行了暗查暗访,有针对性的指导工作。二是“五覆盖”责任体系在县级、乡镇(街道办事处)层面加快建立,相关文件和材料均已下发,责任体系轮廓和基本框架已经出现。三是乡镇(街道办事处)公共基础制度的复制都有比较明显的痕迹,档案制度做到了装盒入柜,“六有”条件各地都尽了最大努力,有的乡镇落实了车辆和其他装备,有的乡镇完善了基础资料,基本痕迹留存有所进展,有的乡镇还在行政村设立了安全信息员。四是市县乡对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工作高度重视,都有了相应的支持动作。石家庄、唐山、秦皇岛、张家口、廊坊、定州等地积极筹措资金,不断加大投入。石家庄市各级政府投入700余万元,按照“六有”和“五落实”要求,支持乡镇安监站建设。唐山市安监局对22个涉矿重点乡镇分别拨付3万元资金,用于乡镇安监站能力建设。张家口市安监局投入360万元用于乡镇安监站规范化建设工作。秦皇岛市、县两级政府千方百计为乡镇提供配套资金合计300多万元支持乡镇购置执法车辆等装备,市安监局还投资5万元为乡镇印制了资料。廊坊市政府列支80万元用于购置办公设备,配发给22个市级标杆乡镇安监站。定州市政府拔出60万专项资金购买了办公用品和执法装备,大大改善了乡镇(办)安监站办公和执法条件。五是在人员配备上,乡镇安监站经过了从无人到有人的阶段,有的乡镇(办事处)还有了专职人员。同时,各地着眼基层安监队伍建设,积极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培训,有效提高了基层安全监管人员工作能力。石家庄、唐山、张家口、邢台等地举办了乡镇安监人员委托执法取证培训班,保证了每个乡镇都能有持证安监人员,加强了乡镇执法力度。石家庄市市、县两级安监人员深入乡镇一线,面对面、手把手,指导乡镇安监人员,围绕规范执法程序、突出检查重点、统一文书填写等环节,分行业开展观摩执法50余次。唐山市组织开展了乡镇长、分管副乡镇长和乡镇安全监管人员各层次业务知识培训。保定市通过专题讲座、现场观摩等方式,组织乡镇安监员进行了集中学习培训。张家口市深入开展了“观摩执法”,对基层执法人员进行手把手传授。秦皇岛市分3期对342名乡镇安全监管人员进行了培训。邯郸市开展了以乡镇安全监管和现场检查程序、各类文书档案的填写及企业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等内容为重点的基层安监员培训。
就整体来看,县域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工作仍然存在一些共性问题:一是对县域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工作定位不准,认为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就是监管规范化建设的全部。二是乡镇安监站多为兼职人员,且兼职太多,导致乡镇兼职人员没有时间和精力顾及安全监管工作。同时,乡镇安全管理专兼职人员业务素质、工作能力有待提高。三是相当多的地方还没有从“栾城”阶段跨入“正定”阶段。有的设区市没有将正定会议相关资料和县域安全监管规范化的工作要求下转给所属县(市、区),县直部门和乡镇不清楚县域安全监管规范化的内容和要求。制度建设上多数乡镇还局限在复制拷贝栾城制度的水平上,很少有乡镇能结合实际制定属于本乡镇自己的制度。四是畏难情绪不小。一些地方想眼前的实际困难多,想有利因素少,或多或少表现出畏难、应付、推着走的心态。
省安委办要求,各地下一步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认真学习领会省安委会印发的《推进方案》,了解和掌握方案中规定的三个阶段和规范化各个层面需规范的内容,按要求推进工作。二是要加强县域安全监管规范化工作的安排部署,正确定位县域安全监管规范化的范围,既要以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为主,在原有规范化建设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向制度的规范化执行和对执行效果的考核问效深化,又要以综合监管部门的身份,推动指导县安委会成员单位中负有监管职责的重点部门(比如住建、交通、公安消防、质监、民政、教育等监管职责任务较重的部门)实现安全生产监管的规范化,督促帮助乡镇开展村(居)安全管理的规范工作,同时协调指导县直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对职责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的“五落实五到位”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建设,实现县域各层各级联通互动,通过安全监管的规范化提高整个县域安全生产监管水平。三是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的规定动作应当认真落实,“五覆盖”责任体系建设必须高标准完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要负责人任安委会主任、“三个必须”等事项各层各级必须以正式文件的痕迹予以覆盖,各项监管制度必须结合本级本部门工作实际规范制定,各项制度的执行和执行效果的追求必须规范落实,留存痕迹,各级各部门《工作指南》必须按要求规范制定。四是要加强对县域各级各部门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特别是加强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的培训,不断提高县域各层级安全监管专兼职人员规范化监管的能力、素质和水平。五是加强对县域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工作的督促督导和巡查,按照省安委会印发的《推进方案》要求,各设区市每两个月要对本辖区推进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导巡查,各县(市、区)每月要对辖区推进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巡查,形成定期督导巡查机制,并对督导情况按要求进行全面分析,及时了解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通报,及时解决问题。六是《推进方案》中所确定的三个阶段的工作要求,必须按时间节点完成,所要求的双月情况报告必须按时上报。已经完成县域安全监管规范化工作体系建立任务,提前达到第一阶段工作进度要求的设区市、县(市、区),可以自行提前转入第二阶段工作。各地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调度、督促、指导工作,使各层级的规范化建设工作有序开展。七是各级安委办和各部门安委会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工作,做到持之以恒,紧抓不放,经常过问,定期督导督促,对建设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亲自协调,亲自研究解决办法,亲自过问解决结果。八是县域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工作要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占相应分值。在对县域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定期通报情况的基础上,省安委办拟增加此项工作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年度考核中的权重。
《河北安全生产》记者 刘晓 通讯员 窦天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