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建立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

18.09.2014  16:01

      为认真贯彻实施《旅游法》,切实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大力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旅游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全省旅游业健康持续发展,日前,甘肃省旅游产业领导小组建立了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
 
      该机制是按照《旅游法》的要求,“从政府层面建立由有关执法部门组成的综合监管机制和设立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对相关旅游经营行为实施监督检查,形成行政执法合力,保障旅游市场秩序规范,维护旅游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旅游市场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甘肃省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办公室,成员部门为省旅游局、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林业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宗教局、省文物局、省食品药品监督局。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旅游局局长任主任,各成员部门分管副厅(局)长任副主任,各成员部门市场管理业务处室负责人为成员。
 
      甘肃省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办公室的主要工作职责是,组织开展旅游市场秩序大检查和专项督查,督促旅游企事业单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范经营;在黄金周等公众节假日、重大旅游活动期间,组织开展旅游市场专项督查,严肃查处违规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无证照经营等严重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非法行为;统一受理旅游投诉。
 
      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办公室各成员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确定全省年度旅游市场工作要点,半年和年度工作总结及旅游黄金周准备情况,研究旅游市场秩序的重大事项,提出修改完善有关法律法规的建议。省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办公室联络员会议每季度1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内容为研究制订相关工作制度,收集成员单位工作情况,讨论制订综合执法检查活动方案,协调成员部门之间有关工作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