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企业环境违法 一年内累计记12分以上 将被列入环境违法“黑名单”

12.01.2018  22:31

记者从河北省环保厅获悉,今后,重点排污单位如果有环境违法行为,不仅将面临处罚,还要被记分,一年内累计记分12分以上将被列入河北省环境违法“黑名单”。

根据《河北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该办法将先行在重点排污单位推行,重点排污单位是指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监控企业,污染物超标或者超总量排放的企业,发生过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事件的企业以及被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挂牌督办的企业。

企业环境信用等级分为四级。评价年度内无记分记录的,为环境信用绿标企业,以绿牌标识;有记分记录、累计记分6分以下(含6分)的,为环境信用黄标企业,以黄牌标识;累计记分6分以上、11分以下(含11分)的,为环境信用红标企业,以红牌标识;累计记分12分以上的,为环境信用黑标企业,以黑牌标识。黑标企业即为河北省环境违法“黑名单”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