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环保局推动环境监察规范发展坚持“四个从严”

21.08.2015  10:54

        一是从严限期治理任务的监督检查,通过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促使企业的限期治理任务如期完成。
        二是从严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凡是没有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的建设项目,处于建设阶段的,责令停止建设;建成投产或投入运行的,责令停止生产或使用。
        三是从严重点污染源的监督检查,按照重点污染源每月不少于1次的频次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
        四是从严查处人民群众关心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凡是人民群众投诉或举报的环境污染案件都能一查到底,查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