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加强环境审判工作 积极推动京津冀环境审判协作
图为“依法治理生态环境 共同守护绿水青山”新闻发布会现场。 李晓伟 摄
中新网石家庄5月16日电(李晓伟)16日,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依法治理生态环境 共同守护绿水青山”新闻发布会透露,河北省积极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加强环境执法联动机制,推动京津冀环境审判协作。
在当日的新闻发布会上,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越飞介绍说,2017年到今年4月,河北共受理环境资源一审案件1514件,审结1328件,有效震慑了环境违法犯罪。
据介绍,自201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确立公益诉讼制度,河北省共受理了3例由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均为大气污染环境公益诉讼。其中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诉河北大光明实业集团嘉晶玻璃有限公司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是该省首例大气污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该案的审结起到了良好的社会示范作用。
2017年7月,检察机关依法成为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起诉主体以来,河北省法院系统共受理检察机关提起的民事环境公益诉讼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5件,已审结2件。
“生态环境保护是一个系统综合工程,需要相关部门的通力合作。”王越飞谈道,为此,河北省法院系统积极推动建立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和环保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机制。随着各项工作的推进,协调联动工作已逐步常态化。
同时,河北积极推动京津冀司法协作,为京津冀地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王越飞介绍说,2016年9月,京津冀三地签署《京津冀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在立案、管辖、审判等方面建立协作机制。2017年5月,河北牵头举办“京津冀环境资源审判培训班”,三地90余名法官参加了培训。2017年8月,京津冀环境资源审判协作工作会议召开,专门就保障北京冬奥会筹办及雄安新区规划建设等进行讨论会商。
据悉,未来河北省将依法推进环境公益诉讼,健全检察院提起环境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程序。同时,继续推动协调联动与司法协作机制,发挥各部门的联动作用,推进京津冀环境资源审判的协作与交流,树立区域命运共同体理念。另外,还将探索由省级政府及授权机关提起生态损害赔偿诉讼。(完)